2006年度隐性消费侵害十大事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10 法制日报

  【事例回放】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厅购买了一张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事后得知,这张车票中包含了为基本票价2%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黄金荣认为,铁路部门在收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遂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诉至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继而还状告保监会行政不作为。

  虽然审判以黄金荣落败告终,但此案已引起了铁路部门的关注。

  【点评】

  本报记者 王晓雁

  小小车票藏了半世纪隐秘

  一张寻常不过的火车票,一个隐匿了半个世纪的真相。

  近几年来,铁路部门官司缠身、风光不再。郝劲松、周欢、胡凤滨……一个个普通公民发起的诉讼,本已把其推到了异常尴尬的位置,2006年伊始,又来了个黄金荣与之叫板,“哗啦”抖出来的,却是一个更大的隐秘,还抢眼地打上了一个几乎是耸人听闻的时间烙印:55年———1951年,由当时的政务院颁布《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而实行铁路强制险延续至今,铁路部门在扮演着保险公司角色的同时,又剥夺公众知情权,且一并取消了其选择权———不想买也得买!

  这是半个世纪的漫长。若琐碎小事附带了这个时间定语,在岁月之河中尚且会变得沉重有分量,更何况关系到的人群数量是数亿,甚至数十亿,一切就变得不再寻常。以一人之力,挑战侵犯上亿公民权益达半世纪之久的垄断部门,这是“铁路强制险”官司的精彩之处,也是“黄金荣”这个名字被人们铭记的缘由。

  然而官司依旧败诉。话说回来,几年来与铁路部门较真儿的,鲜见有赢。有评论说,这根源就在于它是“我国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块活化石”,从铁道部到各铁路局,既是行业管理部门,又是商业运营单位,仍保存着完整的政企合一体制,并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护身符”,即使这个“护身符”早已过时。如此的体制,注定了消费者与铁路部门根本不可能成为平等的讨价还价主体,消费者除了接受之外,别无选择。

  但黄金荣说,尽管郝劲松屡告铁道部屡败、但他从2007年春运没再涨价这个示范标本上,还是看见了隐隐的曙光,“只要合理,一己之力的坚持,也能变成摧枯拉朽的强劲力量”。

  据悉,铁路部门将可能成立自己专门的保险公司。

  公益诉讼第一人得政府奖励

  【事例回放】2006年4月13日,丘建东把福建省上杭县邮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上杭县邮政局收费标准不符合福建省邮政局规定而多收取了10元的特快专递费用。上杭县邮局随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10元收费请求,获得批复同意。20元降为10元,新的快递收费标准即实施。因而,丘建东撤诉。随后,丘建东以诉讼避免了因邮局错误收费标准而使用户利益损失为由,根据《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关于公益诉讼行政奖励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政府给予其475元的奖励。

  2006年10月,上杭县政府给予丘建东800元的行政奖励。

  【点评】

  本报记者 李立

  政府支持不再是空头支票

  丘建东也许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获得政府公益诉讼奖励的第一人。按照他的思维,自己促成了上杭县邮政局的整改,将原本20元同城特快的资费下调为10元,惠及30万上杭人。因此向上杭县政府索要475元奖励并不过分。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之后,我又向政府伸手要钱,这不是示威,而是要求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他的依据来自《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3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提出申请4个月后,他获得了政府给予的800元行政奖励,数额大于他的要求,这恐怕是他的第二个没想到。

  10年前,丘建东认为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及市邮电局未执行原邮电部夜间长话收费半价规定,遂起诉索赔1.2元。这起在今天看来胜算很大的起诉,却迫于种种压力撤诉了。

  10年后,丘建东依然坚持公益诉讼并获得政府奖励,这一明显的社会进步无法不令人振奋。在衣食住行生活细节中寻求权利落实,福建省龙岩市法律工作者丘建东捍卫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他要求政府依法兑现奖励,实际上推动了政府依法支持民间公益诉讼进程;而上杭县邮政局的快速整改和上杭县政府的兑现奖励,更是让人看到了政府公共管理与民众利益选择的和谐统一。

  网上对此案的正面评价很多,从推动政府依法兑现奖励的意义上讲,记者认为以下的一段话颇为精彩:

  在法律平台上,给公益诉讼以支持,应该是一个既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公共管理,又实现正当利益博弈、保护公共利益的双赢选择。从长远来看,通过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倡导民众关心公共利益,并在各个利益团体的博弈中促进社会合理分配公共利益、进而合理分享公共利益,不正是和谐社会的愿景之一吗?

  感谢丘建东。

  反“流氓”第一人掀起打击风暴

  

  【事例回放】2006年9月4日,号称国内与流氓软件“斗争第一人”的董海平,成立国内第一个“反流氓软件联盟”,在短短数月间该联盟便先后将中搜、雅虎等十余家“与流氓软件有染”的知名IT企业告上法庭。虽然所有起诉均以败诉告终,但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开始整顿流氓软件。

  到了去年下半年,杀毒厂商、相关协会纷纷加入、“全民喊打”风暴形成并扫荡过后,网民逐渐发现:曾经“流氓”肆虐的互联网已经洁净了很多。

  【点评】

  本报记者 王晓雁

  第一枪打响的是“集体失声”

  2006年,被我国IT界称为“流氓软件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的电脑变成了战场,准确地说,是成为了电脑用户和流氓软件的战场。这种介于“病毒软件”和“正规软件”之间的插件,频繁弹出广告窗口、劫持浏览器、窥探用户隐私……诸如此类防不胜防的流氓手段,严重影响着网民的正常工作,给互联网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使用电脑的消费者来说,流氓软件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强行进入,强行安装,强行弹出。就像一个闯入你家的强盗。但对于这种软件,绝大多数人还是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非礼”。

  诚然,被称为“互联网毒瘤”的流氓软件,是国内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产物,解决的关键还得要靠相关规范出台,然而董海平用组建联盟、依靠法律手段来抵制流氓软件的方式,在业界和相关管理部门均“集体失声”的当时,无疑具有强大的积极意义:它让公众看到了普通网民聚集起来的“草根力量”的强大,欣慰这第一枪打响后各方纷纷参与并形成威慑力量的好势头,等来了网络空间重被相应净化的现实。

  尽管由于诉讼相继失败、或是联盟继而建立“九四网维”公司,董海平受到了来自各方的争议、质疑,但有争论未必是坏事,因为万物的进步往往会孕育在这些争论中,甚至这种争论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倘若人人都能像董海平一样,在互联网中的权益受损时迈出反抗的第一步,“阳光绿色网络”的理想之花,必将早日结出现实之果。

  业委会告物业公司先败后胜

  【事例回放】2005年3月,雷霞担任主任的北京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将北京市鸿铭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13项诉讼请求,对保安费、保洁费、电梯费、税率等收费提出质疑。经过一审败诉、二审改判胜诉后,案件又进入再审程序。2006年8月11日,业委会迎来了最后的判决:再审维持二审判决。在这起北京首例业委会告赢物业案中,业主笑到了最后。此案的胜诉在小区物业维权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点评】

  本报记者 蔡岩红

  法律途径是维权成功秘诀

  在现有的物业纠纷中,由于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有时得不到公平、有效地解决或缺少解决途径,常导致矛盾激化,大多数业主常常采取拒缴物业费的办法维权。有人形象地比喻,这种维权就如对小偷用刑一样,用非法对非法,往往不但不能取胜,反而常被物业公司起诉,然后吃官司、败诉。

  美丽园小区维权成功,在于其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运用理性的手段具体“算账”。

  为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不再受别人的欺骗,美丽园不是凭感觉认为收费不公平就抵制抗议,而是通过律师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最终抓住了物业公司造假多收费的有力证据。在证据面前,法院在二审时无可争辩地支持了业主合法请求。美丽园的胜诉不仅还原了真实的物业费构成,还揭开了该行业前期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掺杂使假、虚假“注水”的行业惯例。其维权的成功告诉大家,只要靠理性,善于运用法律,做认真细致地调查,维权是能够成功的。而光凭热情、凭感觉,搞公开抗议,搞以恶制恶,就难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美丽园小区维权的成功,也给政府以重要启示:政府应尽快制定物业管理的合理定价标准,使物业公司有章可循,居民可依法监督收费行为。政府规定物业公司的收费依据必须公开,收费必须说明理由。此外,应细化物业管理的规则,使它更具有可操作性,这将有利于让小区居民走上依法和理性维权之路。

  老导游书揭旅游业导购黑幕

  【事例回放】2006年1月,在深圳市导游年审培训大会上,邬敬民手持自己撰写的9万字长文《叫我如何不宰你》,两度跳上讲台,呼吁台下的导游们共同努力,净化旅游市场,维护导游自身权益。

  2005年12月2日开始,邬敬民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了《叫我如何不宰你》一系列披露旅游业导购黑幕的文章,在网上及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许多人赞许他的“揭竿而起”。

  【点评】

  本报记者 王晓雁

  遍地陷阱不能全怪潜规则

  即使在国际上都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旅游业,在2006年里,因为“邬敬民”这个名字的出现,在国人眼里一下子成为了遍布陷阱、“杀气腾腾”的坑钱行当。干了12年导游工作的邬敬民,居然“窝里反”,以一本名为《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个导游的自白》的书“火爆全国”:旅行社、导游如何吃回扣,如何让旅客大掏腰包,什么场合会用偷梁换柱法、强迫消费术,还有“超低优惠价”等一系列的消费陷阱,归根结底,游客成了待宰的肥羊。

  这样的黑幕一曝光出来可想而知,网上、社会上反响巨大,邬敬民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导游变成颇有争议的焦点人物:有质疑他居心的外行人,有指责他破坏旅游行业潜规则、抹黑了旅游界形象的同行从业者。邬敬民也随即被所在的旅行社炒了鱿鱼。然而,更多的人,特别是普通群众,却在赞许这位“揭黑导游”的揭竿而起。因为正是由于他的“站出来”,我国积弊多年的旅游市场诸多缺陷才得以暴露,如何构建科学诚信的的旅游体系也从而成为了更多人热议的话题。从这点来看,邬敬民的行为,无疑对促进旅游业规范化、秩序化有着深远的意义。

  “虽然我只是小导游一个,但我有良心,我觉得有责任把这个状况说出来。”邬敬民这样回答自己的动机问题。做一个有良知的导游,敢于揭露黑幕,光这份责任感和勇敢之心,就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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