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与甘地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17:51 观察与思考

  -湖南娄底 游宇明

  所谓非暴力不合作,就是在自己的正确意见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以理性、温和的不合作对付对方的固执。

  从现代政治的角度看,个人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政治权利对等的关系。当组织做出的决定来源于客观实际, 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非法侵害个人权益,我们可以支持;但当社会组织沦为少数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工具,组织的决定 只是个别领导拍脑袋的结果,公民表达不同意见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不赞成用过激的方式表达不同意见的做法。在社会组织出现明显不当的行为,利益相关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 采纳的情况下,我觉得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一种是向其上级反映情况,一种是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再一种就是印度著名政治 家甘地提倡的非暴力不合作。所谓非暴力不合作,就是在自己的正确意见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以理性、温和的不合作对付对 方的固执。

  想到非暴力不合作,是因为大学里最近出现的几件事。2月28日,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主任、知名宋史专家包 利民教授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发表声明拒绝招收研究生,以抗议校方对研究生导师收取“助研经费”的做法。浙江大学出台新规 定:从2007年起,教师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需要向校方交纳“助研经费”300元,招收一名博士生,交纳的经费为1 200元,也就是说一名教授若招收3名博士,每年需要为他们支付7200元,3年博士就读期间,导师要为他们支付2. 16万元。最近,《新民周刊》记者对包利民进行了采访。包利民说,学校征求意见时,包括人文学院领导在内的院内各学科 负责人基本上都表示反对。他还表示,自己曾多次向研究生院反映情况,只要有机会,文、史、哲领域的多名教授都向校方提 过意见,但不知何故学校就是不改。(4月4日《新民周刊》)

  时间稍往前拉一点。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主任张鸣教授不久前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说因为自己在做职称评委时 ,替同事萧延中先生据理力争,得罪院长李景治,也许将不得不被迫离开人民大学。张鸣的文章刊出后,人大国际关系学院院 长李景治接连发表4封公开信,对张鸣进行反驳,国际关系学院随即撤消了张鸣的系主任职务。事情升级后,张鸣的一个博士 生和当事人萧延中教授纷纷站起来印证张鸣的言论,对李景治院长的公开信涉及的一些事情进行理性的反驳,他们对人大国际 关系学院也是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

  社会组织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有融洽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而人的个性也有种种,有的人在与社会组织相处不睦 时,会选择通过上一级社会组织或法律来说理,这当然很好,有的可能采取个性化的抗争手段,比如非暴力不合作之类,只要 这种抗争是理性的,不破坏社会稳定,我们也应该宽容,不但要宽容,还要从中多做沟通的工作,促成问题的最终解决。

  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暴力不合作之类的行为的出现,反映了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它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风向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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