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为文物让道的多重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3:32 观察与思考

  -浙江杭州 蒋宜

  一旦文物古迹毁坏殆尽,城市的历史记忆就不复存在了;城市的文脉断了,灵魂也就丢了。

  杭州地铁1号线已经正式开工。当整个杭州都沉浸在“地铁时代”来临的兴奋中时,也有市民产生了“怀旧”的担忧 —地铁工程会不会损害到杭州这个历史文化名城地下的珍贵文物?记者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相关的文物保护抢救工作,早在 地铁工程立项之前就已展开,规划路线也尽量避开文物。(4月6日《浙江法制报》)

  其实,在杭州,重大工程为文物让道的事算不得新闻,至少不是“首次”。早在2004年,万松岭隧道工程就遭遇 了南宋御街的“阻拦”。杭州市政府决定不惜代价保护遗址,最后是隧道给御街让了道,还巧妙地让御街遗址成为一处新景观 。

  然而,此次地铁工程的“让道”和以往那次不同—以前是开工后遭遇文物再讨论让不让的问题,这次是开工前先考古 ,规划在图纸上就尽量避开文物。这“让”的时间点一提前,其多重价值也就出来了。

  最直接的价值,当然是体现在建设成本上。就拿当初的“隧道让御街”来说吧,隧道总投资1.3亿元,开工挖了1 年多才遭遇御街,此时让道就意味着改规划,增加投资自然不可避免。除了这有形的成本之外,无形的损耗恐怕就更难估算了 。现在有关部门在施工前就认真执行“文物考古先行”的原则,至少可以避免工程因遭遇文物而停顿所造成的巨大浪费。

  最根本的价值,则体现在文物保护上。浙江作为文化大省历史悠久,几乎每个城镇都有历史文化遗迹,这既是一笔宝 贵的历史遗产,也给我们留下了不少难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文物保护与

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如今文保部门提前介入重大工程 ,首先就从技术上避免了重大工程与文物古迹的狭路相逢,文物自然也就不会遭遇被舍弃的悲剧。

  而最有意义的价值,还是在于其中折射出的依法行政、和谐发展的理念。其实,对于提前“让道”,《文物保护法》 早有明文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然 而现实中,这项法定义务却被不少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遗忘”了。一旦文物古迹毁坏殆尽,城市的历史记忆就不复存在了; 城市的文脉断了,灵魂也就丢了。从这个角度而言,杭州市的做法不仅是对那种“破坏型发展观”的否定,更是对科学发展观 的倡导,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上世纪50年代拆北京城墙时,梁思成先生曾抱住一块城墙砖大哭,他对民族

传统文化那份深厚感情唤醒了许多人的 文物保护意识。而如今,我们从地铁工程对文物古迹的提前“让道”中看到了这种意识的生命力,因为它终于从学者的眼泪变 成为政府的行动,并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它终究会在每个人的心里扎根。而这,则是这次提前“让道”的远期价值之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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