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可心:小区里蕴涵大政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18:26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张雄

  请您点评一下此次事件中维权业主和业委会的表现。

  现代城业主们学会利用媒体为自己作宣传,而不是利用媒体当裁判。他们很理性,不同于以往有些暴力维权者,一只 脚踏进有产者的大门,脑袋还在无产者的队伍中。不追究“原罪”,这社会就和谐了。

  业主委员会态度不太对,成熟的业委会应当积极接受媒体采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双方都要用媒体影响选民,即广大 业主。业主委员会必须学会跟它的选民交待清楚。

  似乎法律并没有规定详细的罢免业委会的程序?

  他们不了解罢免程序而已。《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程》都有规定:20%的业主就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解决小区内的一切问题,还不包括罢免业主委员会吗?《物业管理条例》我认为是一部特别好的法律。法律立得越宽,越考 验人们的自治能力,反之人们就越被束缚。

  但现在人们的自治能力真的那么强吗?

  如果法律只考虑大多数人的自治能力,这个社会里的精英怎么办?媒体在干吗,我舒可心在干吗?就是让更多人知道 怎么运用法律。

  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缩小了的民主实验室。它本身不是民主,是共有财产的处理和决策,不涉及政治权利。西方近代 史展现了人类发展进步的自然历史,他们的民主发展都不是从人权开始,是从财产权开始。为什么过去妇女没有权利,因为她 们没有财产。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财产激发人的权利欲望和权利意识。社区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实际上是在培养一群社 区政治家,以前跟美国的一些议员讨论,他们也认为中国下一代的

人大代表将从社区里产生。

  这些

维权的业主们表示自己不会参加业委会竞选。

  社区里一定有人愿意干业委会,但大多数人愿意挑一个人在他们的监督下工作。每

天花十分钟监督你的工作,剩下九 个小时我自己赚钱去,这符合人性规律。现代城业主们是有产者的思维方式:我不干,但是我要看着你干。

  业委会应该是专职还是兼职?

  随便。美国第一届议会议员都是兼职,不拿钱的。后来发现不行,不拿钱他们就不好好干。业委会的道理也是一样, 市场经济规律逃不过去。西方国家的社区业委会都不是专职的,但他们会请一个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业委会办公室主任,但决 策权还在业委会成员手里。

  很多业主都认为进业委会可以有很多隐性的好处,是这样吗?

  我了解,业委会成员进来前,都是以为里面有好处,但进来之后才发现没有好处或者很难捞到好处,业主们看得很严 ,所以大多数都是中途辞职。

  你也曾当过业委会主任,对于业委会的监督,你认为哪种方式最有效?

  业主委员会这个工作太有意思了,是中国民主的先声。业主委员会必须随时接受业主的质询。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更应该关注监督理念,就是人人都应该去监督。如果今天马路上少了一个井盖,我们理解政府困难,不说,明天马路上丢了一 盏路灯,我们理解政府困难,也不说,社会就会越来越乱。要让业主们懂得投诉,看到业委会做得不好就去投诉它。监督本身 不是问题,要让被监督者知道监督随时存在。摄像机里的摄像头是不是朝着他不重要(因为摄像头是黑的),重要的是让他知 道这个摄像头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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