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可能将在8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1:1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昨天再度开庭审理台北前“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并传唤马英九3位前后任机要秘书作证。马英九强调,法院在了解整个单据核销特别费的流程后,就会知道他绝对没有诈领的意图,特别费案进入实质审理后,合议庭采取密集审理,下周将继续传唤双方声请的证人作证,全案预计本月底就可辩论终结,8月宣判。

  承审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昨天上午传唤马英九担任市长期间的3位机要秘书方惠中、孙丽珠和孙振妮作证,合议庭采取隔离讯问方式开庭,马的机要秘书大都证称,只是帮马英九入账到薪资账户,并不知道钱的来源及用途,强调一切都是依照前“市长”办公市主任廖锂的指示办理。

  昨天庭讯还出现一个小插曲,孙丽珠作证时,曾提到有些单据是拿到“市长”室盖章。马英九在她作证后,当庭询问孙丽珠,是特别费或捐款单据要拿到“市长”室盖章?孙丽珠可能是一时没有搞清楚问题,直接回答说“特别费的单据要拿到‘市长’室盖章”,后来才说明“特别费的单据要拿到‘市长’室由她盖章”,马英九才松了一口气。

  马英九当庭表示,从未在特别费单据上盖章,但是他私人捐款认养儿童,才会在捐款单据上盖章。

  孙丽珠等三名秘书今天都证称,只是依往例在特别费单据上盖马英九的私章,她们不知道特别费的使用核销流程,马英九也从未指示她们动支特别费,至于特别费要如何使用核销,会计单位也从未告知她们;秘书余文每个月都会拿特别费单据给她们盖章,大约一个月一次,金额约17万元,单据内容都已填写好了,她们只是依往例盖上马英九的私章,盖章前后,也不必向马英九请示,马英九也从未指示她们去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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