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植物人该向谁讨要百万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17:34 《法律与生活》

  文/李德荣

  卖车不过户,公事借私车,非专职司机开车,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牵出责任三方。躺在床上的女植物人杜荣华该向谁讨 要自己的200万元救命钱?

  女植物人病床上等待救命钱

  2007年7月18日,湖北省枣阳市医院。

  躺在病床上昏迷3个月的杜荣华随时面临停医停药的危险,而这一天,她已成为植物人的司法鉴定报告正式送到了她 丈夫的手中。对于命悬一线的杜荣华来说,任何一点闪失都意味着她将从此离开这个令她万分眷念的世界。杜荣华的婆婆、丈 夫、两个女儿和姐姐、姐夫们来到病房,其中8岁的女儿看到妈妈,不禁伤心地大哭起来。

  虽然杜荣华的亲人们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杜荣华在沉睡中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杜荣华的亲人们已经快到山穷水尽的境 地了。

  3个月来,湖北省枣阳市供电公司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一方,已经先后为杜荣华支付了17万多元的医疗抢救费用。

  7月4日,枣阳供电公司负责人明确地告诉杜荣华的亲属:“你们去找事故的责任人去解决治疗费用吧,供电公司再 也无钱承担杜荣华的医疗费用了。”

  撞伤杜荣华的肇事者是枣阳供电公司下属二级单位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职工董俊波,可是董俊波已经在6月初突然 失踪。

  杜荣华是不幸的,一起交通事故险些让她送掉性命。杜荣华又是幸运的,她的姐妹、姐夫和亲人们在危难中义无反顾 地挑起了拯救杜荣华生命的重担。在她受伤的3个月时间里,两个姐姐日夜守护在她的身边,姐夫四处找人找关系,为她筹集 医疗费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让杜荣华从沉睡中醒来,重新回到亲人中间。

  7月5日,枣阳供电公司停供杜荣华的治疗费用以后,亲人们四处筹借到了4万余元用于杜荣华的生活调养和治疗。 但是,亲人们手中的钱也快用完了,一旦用完了这些医疗费用,无钱治疗的杜荣华将面临着一个无情的结局——死亡!

  杜荣华的两个姐夫开始焦急地来往于枣阳供电公司、枣阳市政府、枣阳市胜和律师事务所,面对着百万元治疗费用, 他们苦苦在寻找三方责任人,追寻能为杜荣华承担百万元救命钱的单位和个人。

  一起交通事故牵出责任三方

  杜荣华被枣阳供电公司运送工程材料的货车撞伤一案有着很多偶然的因素,正是一系列的偶然因素,在后来的事故赔 偿中牵出了责任的三方:枣阳供电公司、肇事人董俊波、枣阳市政府原第二招待所。

  杜荣华的大姐夫胡前程和二姐夫邹厚峰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杜荣华被撞伤之后的救护经过。

  2007年4月16日下午4时20分,在枣阳市意德制粉厂打工的杜荣华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枣阳市书院街和人民 路交叉口,突然,一辆“五十铃”轻型货车从她的身后疾驰而来,她被拐弯的汽车撞倒在地,刹那间,躺在马路上的杜荣华就 七窍出血并不省人事。

  很快,杜荣华被送到枣阳市医院抢救,随后,肇事者董俊波也赶到医院,枣阳供电公司下属单位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 司两位负责人和会计也赶到医院送来3000元钱,并告诉杜荣华的亲属:因为天色已晚,银行下班取不到现金,暂送300 0元做抢救费用,第二天再送钱到医院。

  果然,第二天,供电公司的相关人员又及时送来了抢救费用,供电公司积极配合救护的态度给了杜荣华亲属莫大的安 慰。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很快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董俊波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杜荣华的亲属们后来了解到,董俊波本是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的普通职工,4月16日这天,分公司的公车被分公 司原负责人付某私人借走,而分公司拉工程材料又急着用车,付某就把一位朋友的私人轻型货车借来拉工程材料。在拉材料过 程中,董俊波开着这辆“五十铃”轻型货车,把杜荣华撞倒。

  因为董俊波是分公司的职工,且董俊波是在运送分公司的工程材料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枣阳供电公司承担了杜荣华 10多万元初期抢救费用。

  杜荣华的亲属们还了解到,这辆“五十铃”轻型货车的车主是枣阳市政府所属的原枣阳市第二招待所,第二招待所将 车卖给私人后,没有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而且车辆年检有效期截止的时间是2005年,车辆既无合格行驶证,也没有办理 保险。因此,这起交通事故还涉及另一方,枣阳市市政府。

  一起交通事故,牵出了三方责任人,由于枣阳供电公司一直承担着杜荣华的抢救治疗费用,杜荣华的亲属便没有追究 董俊波和“五十铃”轻型货车车主的责任。

  远水不解近渴谁来救生命之急

  发生车祸后,杜荣华因脑颅严重受伤一直处在昏迷状态,而且肺部出现感染。2007年5月中旬,为了能让她尽快 醒来,杜荣华的亲属向供电公司提出把杜荣华转往武汉市进行治疗。对于已承付了10多万元医疗费用的枣阳供电公司来说, 这意味着又要支出一大笔医疗费用,一直积极配合救治杜荣华的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两位负责人感到有些为难,不同意送杜 荣华去武汉市治疗。

  在杜荣华亲属的一再坚持下,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负责人作出让步,答应送杜荣华去武汉市救治,但只承担20天 的治疗费用,超过20天,一切费用由杜荣华亲属承担。

  5月16日,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在武汉治疗20天后,仍处在昏迷之中的杜荣华继续回到枣阳市医院治疗 ,此时,杜荣华的抢救治疗费用已用掉13万多元。

  回到枣阳的杜荣华每天仍然需要花掉大笔的治疗费,杜荣华的大姐夫胡前程又一次找到枣阳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请 公司继续承付杜荣华的治疗费用。公司负责人承诺:由于董俊波是肇事者,而且交警认定董俊波在事故中负全责,公司将责令 董俊波承担两万元的医疗费用。同时,因为送变电工程分公司原经理付某借公车私用,又临时借他人私车为公司运送工程材料 ,造成事故后无保险赔付,公司责令付某也承担两万元的费用。

  付某很快赔付了两万元,但董俊波却在此后离开公司再无音讯。杜荣华的治疗急需钱,她的亲属又多次找到枣阳供电 公司负责人,请求解决医疗费用。7月初,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最后再付两万元,以后的费用,杜荣 华的亲属可以找事故责任者承付,或是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打官司索赔。

  承付了17.6万元(含付某两万元)的医疗费以后,枣阳供电公司再也不愿继续承担医疗救治费用了,而事故责任 者董俊波又跑了,杜荣华的姐夫胡前程找到车主所在单位枣阳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胡前程:这辆“五十铃”轻型车原属于枣 阳市政府第二招待所,该招待所解散后,轻型车卖给了私人,枣阳市政府究竟应不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应该由法院 来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政府应该赔偿医药费,政府方面一定做到该赔多少赔多少。

  枣阳市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答复一下子难倒了杜荣华的亲属们,如果到法院起诉,走完一审甚至是二审判决程序快则需 要三五个月,慢则有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而杜荣华的生命不能等那么长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只要一停下治疗, 杜荣华随时就可能死亡,杜荣华和她的家人哪里等得了如此长的审理判决时间?

  律师评说:责任三方都有义务拯救生命

  对于女植物人杜荣华所遭遇的车祸事故赔偿问题,她的代理人枣阳市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国旺分析认为,杜荣华交 通事故涉及的责任人有三方:首先是枣阳供电公司;其次是肇事者董俊华;此外还有原第二招待所的上级单位枣阳市政府。

  枣阳供电公司是肇事者董俊波工作单位,董俊波是在工作时间内开车为公司运送工程材料,在杜荣华姐夫胡前程与枣 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负责人签的一份协议中,明确写明董俊波是“公司司机”,董俊波的开车行为可以看成是职务行为,因此 ,枣阳送变电工程分公司的上级单位枣阳供电公司应该对这种职务行为承担责任。

  董俊波身为车辆驾驶者,没有按照安全行车的规则行车,导致事故发生,其本人又是负全部责任,董俊波对事故受害 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枣阳第二招待所隶属于枣阳市政府,且车籍档案上明确注明车辆户主是枣阳市政府,原第二招待所转卖车辆后,没 有按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车主所在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三方责任者都有义务承担拯救杜荣华生命,赔偿杜荣华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的责任。初步计算,维持杜荣华 至70岁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在200万元左右。”史国旺律师说。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8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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