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生子指认“生父”引发的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17:36 法制与新闻

  王清/文

  □ 焦点关注 □

  一名年仅16岁的女孩阿香,突然被发现怀了孕,父母急忙从打工地返回,可事态发展已无法控制。被追问中,阿香 称孩子的父亲是阿亮,但阿亮予以否认。阿香父母诉上法庭,要求做亲子鉴定,出乎意料的是,孩子的DNA竟与阿亮无关。 由此阿亮将阿香和她母亲告上法庭,索赔名誉损失1万元。2008年1月21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 判决,认定阿香不构成对阿亮的名誉侵害。

  此案凸显了农村留守孩子的困境。在今年3月的“两会”上,农民工代表之一的胡小燕呼吁政府更加关注农民工子女 ,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16岁少女当妈妈

  阿香1990年6月出生于广西河池市一个小山村,她有一个弟弟。由于家境贫困,她的父母经常外出打工,有时一 去几个月,有时一去半年,平时家里就剩下她和弟弟两个人生活。

  2006年春节过后,阿香的父母要去广东打工了,临走时,父母再三叮嘱她,“一定要照顾好弟弟,不要贪玩。” 父母以为她该懂事了,反而忘了教她如何保护自己。

  最初的日子,阿香确实按照父母的要求,照顾弟弟,料理家务。可是时间长了,她渐渐感到苦闷孤单。这时,邻居阿 亮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阿亮比阿香大两岁,与阿香同在一所学校读初三。阿亮时不时上阿香家帮她做点家务,还辅导她功课 ,让阿香感激不已,两人来往也多了起来。

  2006年底,村里人发现原来十分瘦弱的阿香一天比一天胖了,人们惊奇于阿香父母不在家日子倒过得好了,可不 久就发现阿香胖得不正常,“怕是怀上孩子了吧”。

  阿香的族人赶紧打电话给她的父母,阿香的父母闻讯,辞了工作连夜坐班车赶回来。一检查,阿香果真是怀了孩子, 而且已经7个月了。

  “是谁跟你做了丑事?”阿香的母亲责问女儿。

  “是阿亮。”阿香勾着头说,她告诉妈妈,自己和阿亮谈上了恋爱,多次在一起“睡觉”,有时是在家里,有时是在 放学路上的树林里。

  阿香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能做妈妈。阿香父母首先想到的事就是把她肚子里的胎儿尽快打掉。带她去医院,医生检 查后说,胎儿已经大了,而且阿香体质太差,若打胎,恐阿香的生命会有危险。

  阿香的父母只得无奈地接受现实。2007年3月11日,阿香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出生后,医生作登记时问阿香 :“孩子的爸爸是谁?”阿香答是阿亮。

  亲子鉴定出人意料

  将阿香母子从医院接回家后,阿香的父母开始与阿亮的家人交涉。一天,阿香的母亲走进阿亮的家,要阿亮的身份证 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阿亮的父母一口回绝,说:“谁说阿亮是孩子的父亲?”

  “阿香说就是阿亮,你们竟不承认!”阿香的母亲很吃惊。“她说是谁就是谁啊,没有这样的道理。”双方争吵起来 ,引来不少村民围观。

  虽说阿香表示孩子的父亲是阿亮,可阿亮和他的父母都不承认,为此阿香的父母心里也没底,他们又对阿香进行了一 番盘问,甚至搬出“家法”来威慑,但阿香一口咬定就是阿亮。他们还在村里进行了明察暗访,也找不出第二个与阿香关系密 切的男人。最后他们还是认定阿亮就是孩子的父亲。

  鉴于阿亮不承认的态度,阿香的父母决定通过法律来认定,他们起诉到法院,要求确定阿亮与孩子的父子关系。法院 立案后,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作亲子鉴定。

  结果出来后,阿香的父母惊讶不已而又尴尬万分,阿香的孩子与阿亮不存在父子关系!他们只好撤诉。

  本来阿香生下孩子已让人十分难堪,现在又告错了人,连孩子的父亲是谁也无法知道了,阿香的父母不知道如何应对 这样的局面。

  “生父”告上法庭索赔

  阿香的父母本打算让这事不了了之,默默地承受这颗苦果,不料风波再起。2007年5月29日,阿亮将阿香和她 的母亲告上法庭,以她们给自己造成名誉损失为由,索赔1万元。

  阿亮诉称,他与阿香没有恋爱关系,也没和阿香发生过性关系,却无缘无故地被阿香和她母亲说自己是阿香孩子的父 亲,败坏了他的名誉;现在村里人对他议论纷纷,自己还是个未婚青年,以后还怎么找对象结婚?故要求两被告公开在村里赔 礼道歉,还他清白,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阿亮认为阿香和她母亲侵害他的名誉表现在:阿香向接生的医生说孩子的父亲是他;阿香的母亲到他家要身份证时说 孩子是他的,引来村人围观;阿香的母亲在村里人问孩子的父亲是谁时,告诉他人是阿亮;阿香向法院起诉,要法院判他是孩 子的父亲,更是侵害了他的名誉。

  阿香和她母亲对自己反被告上法庭感到百般委屈,在应诉状中说,要说名誉受损,阿香更惨,现在孩子有母无父,亲 子鉴定结论又成了一把无情的尖刀,阿香将永远承受着痛苦的煎熬。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阿香对医生,还有阿香的母亲对别人和对原告父母讲过阿香所生小孩的父亲是阿亮,但没 有侵犯原告名誉的恶意;阿香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确认其所生小孩与阿亮有亲权关系,是一种正当司法救济方式,不构成侵权行 为。判决驳回阿亮的诉讼请求。

  阿亮不服一审判决,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阿香未婚到医院生产小孩时,医生按职业习惯向其询问小孩父亲是谁,阿香答是阿 亮,从主观上看,阿香并不是有意识故意地向他人讲小孩生父是谁的问题,且事后其再也没有在其他公共场所向他人讲过小孩 父亲是谁。其向法院起诉阿亮,是一个公民正常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阿香的母亲虽然在公共场所,当他人问起小孩父亲是谁 时答称是阿亮,但这一说法是在阿香说是阿亮的前提下所讲的,阿香的母亲只是听信了女儿的话,从主观上并没有捏造事实损 害阿亮名誉之故意。虽然被上诉人上述系列行为,客观上对上诉人名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阿香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后 ,确认阿香所生小孩与上诉人没有亲权关系,从而上诉人的名誉通过法律途径已得到了恢复。综上所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判决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用政策关心留守孩子

  阿香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在关系到孩子抚养问题的情况下,阿香不可能还要隐瞒其父亲是谁的真相,可是亲子鉴定又 否定了她的说法。亲子鉴定只有百万分之一的误差,难道这次就是那百万分之一?如果是这样,只能说阿香太不幸了。官司虽 然结束了,但阿香的困境并未得到解决,而且更为严重。如今孩子没有父亲来抚养,阿香又无生活自理能力,这母子俩今后怎 么办?不仅如此,阿香今后结婚也会遇到很大困难。

  前不久,全国妇联进行了一项调查,初步估计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 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调查还发现,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 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突出问题,如身体状况差,学习成绩差,性格内向孤僻,常受他人欺负。一些地方 还发生过强奸留守女童的恶性案件。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不断加强,然而多停留在营造气氛上,具体而长效的措施并不多。在今年3月的 “两会”上,农民工代表之一胡小燕在与温总理见面时,向温总理提出了两点建议,其中一条就是希望政府更加关注农民工子 女,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对农民工子女的关心问题,社会学专家认为,政府应拿出明确措施把对留守儿童的关心落到实处,如对一些部门明确 其管理、关心留守儿童的职能,规定学校要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在城市多开办收费低廉的打工者子弟学校等,切实保障 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在外打工的父母多关心留在家里的孩子,无论多忙也要时常回家看望孩子。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