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私自募捐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4:24 周末

  -本报记者 孙 磊

  5月21日,牛博网地震赈灾募捐账号冻结事件得到解决:建行四川省分行已将该账号解冻。当事人罗永浩表示将按照原计划提款购置赈灾物资并运抵灾区。

  罗永浩是博客平台牛博网的创办人,为地震募捐的账号以公司CEO黄斌名字开户。不到一周,这个为汶川地震募捐而开设的账号里已募集了30多万元。

  罗永浩推出的募款方案里规定,每次发放捐赠钱物的额度会由十几位组织者根据灾区的实际情况共同商讨决定;及时在牛博网上公布受到捐助的受益人名单;定期公布接收捐款的金额;存折、密码分开保管;必须在三名以上的组织者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提款;取款及向受益人捐赠钱物的过程,由律师或媒体记者见证。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惴惴不安。这样的一个并非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组织,即便能获得网友的信任,是否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接受和认可,尚未可知。

  5月19日早上,罗永浩在个人博客中公告称,账户被单向冻结,原因不明。资金能进不能出。请读者不要再向建行账号捐款,其他账号捐款没有问题。他提醒大家,牛博网的募款活动最坏结果是捐款被退回,但会尽力与有关部门沟通。

  罗永浩告诉记者,在牛博网组织这次赈灾行动之前就咨询过几名律师,像“牛博”这样出于善意私自募款属于“善意违法”,一般不会构成刑事违法。

  谁有资格募捐?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捐赠热情高涨,募捐主体不免鱼龙混杂,究竟谁才是有资格的募捐主体?

  在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提醒民众,要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

  据记者了解,《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二条也明确指出,该办法所称救灾募捐主体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地震发生后第二天,民政部就向全国发出通知,为公众捐赠指明合法渠道。通知指出:在全国、中央层面,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是善款捐赠的主要渠道;地方层面的主要渠道是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此次地震的重灾区——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也是接受捐赠的主要渠道之一。

  “民政部作为国家主管救灾捐赠的职能部门,对广大网民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的行为是充分肯定的,但希望愿意奉献爱心的广大网民,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庞陈敏说。

  网络募捐将被密切关注

  针对互联网上的各种募捐活动,民政部门表示,网络虚拟社区的发起人或QQ群主要起到宣传赈灾活动的作用,但法律不赋予发起人或QQ群主有收集善款和物资的作用,私自在网络虚拟社区设置账号收集善款是不合法的。

  对于不具有募款资格而私自开展募捐的网站,庞陈敏表示,如有已接受募捐的,应立即将募得的善款通过民政部公告的正常渠道及时转交灾区,接收到救灾捐赠善款的其他组织也应尽快通过民政部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渠道尽快转交灾区。

  庞陈敏说,民政部会密切关注网络开展的救灾募捐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对涉及诈骗的,民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民政部门呼吁民众或社会团体,若想通过自己的方式(如网络)向社会公众收集善款或物资,要主动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才可执行。

  有学者认为,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募捐体制、机制,才给一些丧失天良的骗子留下了出卖人性、玷污爱心、牟取不义之财的空子。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募捐体制,限制募捐权,明确禁止私自募捐,以此形成规范有序的募捐秩序,才能保证爱心不被欺骗,才能促进公益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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