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审计事件回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4:24 周末

  胡曼莉:“中国母亲”难过审计关

  1990年9月8日,一则“征母启事”在国内多家媒体刊发后,使乐意收养邻居家两个孤儿的武钢子弟学校外语老师胡曼莉名满中华,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此后,胡曼莉继续收养孤儿,先后成了16个孩子的妈妈。

  1992年9月,胡曼莉的“中华绿荫儿童村”在武汉正式注册。事业刚刚起步,就遇到一场“义演风波”。按照胡曼莉的说法,由武汉市委、妇联、宣传部等部门在1993年11月发起的这场大型义演活动,目的是为她建儿童村筹钱,但是义演后,儿童村不但没有收到钱物,反要倒贴8万元给演员做路费。胡曼莉说“自己把事情告到中央,武汉市妇联副主席因此被撤职”,“100多个党员干部被这场义演拉下马”,儿童村最终也拿到了一些募捐的财物,但胡曼莉感觉自己“在武汉呆不下去了”。

  没有通知任何相关部门,胡曼莉带着儿童村的数十名孤儿悄然到达福建。她向外界宣称,此举是因为受到“福建方面的热情欢迎”,但福建官方的措辞,是绿荫村“滞留”福建。

  绿荫村的孩子们后来住在福州西郊一座三层的楼房里,是胡曼莉用华侨捐助的钱买的。其间孩子们“基本上素食,胡曼莉还要求孩子信仰宗教”,“每日诵读经书”。

  福州市政府1996年专门开会,研究绿荫村问题,鉴于“该村有一定知名度,情况又较为复杂,处理得不好将会带来不良影响”,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试图“继续说服绿荫村返回武汉”。

  4年后,胡曼莉终于带着她的孤儿们离开福建,落户云南丽江。这次的确获得了丽江市政府的认可,她甚至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到丽江。可是因为“美国妈妈”张春华的出现,她遇到了比在武汉与福州期间更大的麻烦。

  1999年,在美国慈善机构妈妈联谊会会长张春华的许可下,胡曼莉以该机构代理人身份来到云南丽江,主持筹办丽江民族孤儿学校并担任负责人。不过,围绕着财务问题,张春华多次对胡曼莉进行质疑。

  在张春华的推动之下,2000年8月,丽江地区行署审计局对“丽江妈妈联谊会”自1999年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只查出少数问题,结论是“该会财务机构健全,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基本上保证了各项捐款的合理有效使用”。但张春华认为这次审计“不够全面、深入,查出的问题没有落实”,当时就要求云南省审计部门重新介入。

  同时,张春华也将胡曼莉告上了法庭。核心问题还是关于善款使用的分歧。张春华原本不想诉诸法律,因为“觉得打官司还得花钱,不如捐给孩子们”。张春华曾三次来丽江想面见胡曼莉,由政府出面协调,但胡曼莉都避而不见,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从丽江市中院到云南省高院,历经了两度司法程序之后的终审判决,美国妈妈联谊会胜诉,法院责令“丽江妈妈联谊会将未按照美国妈妈联谊会捐赠意愿使用的9.789万元人民币如数返还”。这笔钱指的是给丽江县教育局的安置费和孤儿学校的征地款。胡曼莉说败诉是她做出让步的结果,“政府天天给我打电话,让我退让,息事宁人,把钱还给张春华算了,不要让她再闹了。”

  可胡曼莉觉得,她的“让步”,并没有能“宁人”。张春华在官司结束之后,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对胡曼莉的刑事检举,并于2005年4月,将检举信送到云南省主管政法的副省长李汉柏手中。李汉柏下令丽江市政府彻查,见丽江市没有动作,2005年11月,李汉柏再次下令限期回复。

  在各种力量的督促下,丽江市审计局终于在2006年下半年对丽江妈妈联谊会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进行了再次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出了诸多的财务问题。审计评价部分指出,丽江妈妈联谊会“在管理使用各项捐款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之后的2007年2月14日,丽江市民政局做出对“丽江妈妈联谊会”给予撤消登记的行政处罚;3月12日,丽江市政府做出《关于接管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的决定》。

  最后的那份审计报告显示:丽江孤儿学校把约33万元社会捐款说成个人捐款,不据实列出开支的数额亦达33万元;在孤儿个人账户上仅凭存折复印件提取的资金近10万元;在支出中应按固定资产核算而未核算的资金达43万余元;学校负责人对十余名孤儿投了28万余元的商业保险,作为学校的一次性支出,在财务上隐瞒了分红,也隐瞒了五年后可以全额返还的事实;电脑服务部的数年收入也没有入账。

  审计报告还透露,在没有合法票据的情况下,孤儿学校凭一般通用收据、付款证明单、商品调拨单等票据支出的金额达42万余元。在这42万余元中,收据连号的达17万元……

  云南地震四千万救灾款被挪用

  2003年7月21日、10月16日,云南大姚相继发生里氏6.2级、6.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国家财政部迅速拨出救灾款支持灾区救援和重建。据统计,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两次地震中共接收救灾资金3.67亿元。

  2004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家审计署的工作汇报时,明确指示要对救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利益。审计署党组迅速做出决定,对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同年3月18日,以审计署社保司司长姜洪为组长的22人审计组,进驻云南省,开始对大姚救灾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组先后对云南省本级、楚雄州本级及所属大姚县、姚安县、永仁县、牟定县、元谋县和大理州本级及所属宾川县、祥云县以及丽江市本级及所属永胜县、华坪县安排和接收的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审计任务。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审计人员克服了当地山高路险的困难,深入到受灾居民家中了解实情,按户核定。一共走遍了受灾的9个县和大部分受灾乡镇,抽查了94个恢复重建项目,并对266户灾民接收恢复重建补助款和救灾物资情况进行了核实,行程5万余公里。尽管审计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涉及“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审计的内容只有数百字,但是审计干部调查报告的底稿堆在一起有1米多高。

  审计发现,云南省、州(市)、县部分财政、民政、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存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问题,共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如姚安草海农场统建点建设工程指挥部挪用1748万元救灾资金支付土地置换补偿,宾川县民政局挪用救灾资金150万元兴建宾川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大楼,姚安县卫生局、大姚县赵家店卫生院分别挪用25万元救灾资金建设卫生院职工宿舍,牟定县财政局、姚安县财政局分别挪用救灾资金565万元、350万元平衡2003年财政预算,等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有: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部分救灾项目报灾不实,获取救灾项目建设资金868万元;大姚县昙华松子园、姚安县草海农场两个县级统建点的建设标准偏高,入住资格把关不严;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或占用救灾资金。

  审计结束后,审计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云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州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同时,楚雄州还追究了48人的责任,其中县级领导9人写出书面检查,28名党政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大理州也对宾川县民政局、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周 益 整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