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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巨贪晏大彬:每天受贿近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15:53  法制与新闻

  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226万元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 终结,并由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后,2008年8月1日上午,由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妻付尚 芳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7月16日,此案公开审理时,吸引了400余名群众到庭旁听。当时,审判大厅过道上都挤满了人。公开宣判这一 天,也有近200人旁听。

  据了解,晏大彬受贿金额约为国家级贫困县巫山县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央行反洗钱局官员称,以贪污受贿犯罪 为上游犯罪而被指控为洗钱犯罪,此前还没出现过,付尚芳洗钱一案应是全国首例。

  此案宣判后,法院为付尚芳办理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重庆巨贪晏大彬:每天受贿近万元

  正义/文

  8个纸箱牵出重庆“巨贪”

  2008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某知名楼盘四楼一业主找到物管公司,称自己准备装修住房,但钥匙被锁 在房内,希望物管公司帮忙让装修工人进入房内。物管公司工作人员立即想到,其楼上一家即五楼住户虽已接房但尚未装修, 该业主正好在物管处留存了一把钥匙,可以从五楼借道,让装修工人从窗户吊入四楼的住户家,以取到钥匙开门。

  随即,物管公司的保安人员拿上钥匙带着装修工人进入该五楼住户家。

  当装修工人顺利进入楼下房间后,保安出于职业习惯,对五楼这套房进行巡视。谁料,当他走到客用卫生间时,却意 外发现了一堆用胶带密封着的矿泉水纸箱。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他抠破纸箱,一沓红色纸张赫然露了出来。

  “好像是钱!”保安迅速撕开纸箱,满满一箱子捆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顿时暴露无遗。保安被眼前景象惊呆了!他 数了一下,卫生间内共堆放了8个纸箱,按一个纸箱装100万元计算,至少应该有近千万元的现金。

  当晚,该保安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由于此事关系重大,南岸区公安分局在接到派出所汇报后,迅速派出经侦队,与 银行工作人员赶到发案现场。经现场清点,这8箱钞票总计939万元!

  经侦大队通过物管公司查出此房的业主为付某(即付尚芳的弟弟),并于次日将此案向市纪委作了汇报。市纪委对此 案高度重视,马上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很快,此房真正的主人——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浮出水面。

  事不宜迟!市纪委迅即成立专案组,于同月16日将正在重庆开会的晏大彬带入市纪委。工作人员从其随身携带的手 提包内搜出3万元人民币、美元和欧元若干。

  同日下午,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渝北区发现晏大彬之妻付尚芳的行踪,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刑事 拘留。

  市纪委随即安排专案组对晏大彬在渝中区、渝北区及巫山县城住所进行搜查,共搜出价值270余万元的人民币、美 元及港币。

  冰天雪地追捕6名行贿人

  晏大彬被带入市纪委时,尚不知自己受贿一案已东窗事发,足足3天未吐一字。

  在调查人员的政策攻心和耐心说服下,他逐渐明白抵抗于事无补。1月19日,晏大彬开始慢慢交代自己利用手中主 管的道路、桥梁建设权力,收受承包商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随着晏大彬的交代,6名有重大行贿嫌疑的承包商进入视线。

  1月22日,重庆市纪委对晏大彬正式实行“双规”审查。重庆市检察机关随即对晏大彬涉嫌受贿案展开外围调查。 检察院在展开初查之后,迅速对该6名承包商以行贿罪立案侦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从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紧急调配警力,分为3个追逃小组,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 全力以赴对早已闻风而逃的6名嫌疑人实施抓捕。

  巫山县个体建筑承包商廖某,是第一个被抓捕到案的行贿人。

  1月底,接到抓捕任务的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多次往返于重庆与巫山。此时正值春运期间,一场罕见的雨雪几 乎封住了山路,然而检察干警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不懈地寻找着廖某的蛛丝马迹。2月初,检察干警获得廖某将返巫山的重 要消息后,迅速在重庆返回巫山的必经之路上设点布控,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廖某拦截在赶往巫山的路上。

  在检察干警的强大攻势下,廖某交代了自己为了承包工程先后给晏大彬行贿3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对其他行贿人的抓捕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实施抓捕任务的检察机关在公安机 关的大力协助下,将其余5名行贿人全部抓捕归案。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迫于强大的追逃攻势,在外逃匿近两个月的另一重大行贿人王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其向 晏大彬行贿240余万元的事实。

  63次受贿证据被锁定

  3月14日,重庆市纪委正式将晏大彬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检察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市检察院以 涉嫌受贿罪对晏大彬立案侦查。

  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亲自挂帅、抽调6名精兵强将组成的“3·14”专案组正式成立。

  而此时随着几位行贿人的陆续归案,晏大彬案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

  审讯工作随即展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也随即启动。在大量的外围证据面前,晏大彬对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如实 供述。据办案人员介绍,其中最长的综合性笔录竟达90多页。

  晏大彬的供述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受贿多达60余次,涉及行贿人员近20名。这些数字对于办案检察官来说 意味着庞大的工作量。

  艰难的取证工作全面展开。办案组逐渐将工作场所移向巫山。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全力配合。

  专案组先后近十次赶赴巫山,一方面,对晏大彬及几名行贿人的供述中所涉及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逐个分析了解,并将 之与行贿人逐一对应,对每一笔行贿款的资金来源,以及晏大彬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与相关分管人员一道帮助行贿人承揽工 程的全过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取证。另一方面,还要不间断地寻找在办案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的涉案人员。

  在侦查人员艰辛的努力下,一套44本卷宗、共计6500余页的案卷材料形成了。晏大彬在2001年至2008 年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巫山县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63次收受贿赂金额高达2226万元 的犯罪全过程,如数记载在这些厚厚的卷宗里。

  2008年6月2日,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重庆检察机关对晏大彬涉嫌受贿一案侦查终结,并及时移送公诉部门 审查起诉。

  6月2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晏大彬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经南岸 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对晏大彬之妻付尚芳以洗钱罪一并起诉。

  7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6天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贪婪从两条领带滋生

  从侦查阶段到起诉阶段、庭审阶段,晏大彬对自己如何堕落、如何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981年,从巫山县师范学校毕业的晏大彬先后在小学、中学任教。1993年9月,他进入巫山县交通局工作, 由于工作表现突出,1995年4月,年仅32岁的晏大彬即担任了重庆市巫山路桥总公司总经理。

  担任领导干部的晏大彬十分注重跟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关系,一次公司购买了一批“金利来”领带作为礼品送给相关客 人,最后还剩下两条,下属便建议晏总将两条领带拿回家自用。晏大彬经过一番推辞之后就接受了。据晏大彬交代,这是他有 史以来的第一次“灰色收入”。从那时起,他便隐约感受到权力的作用。从此,晏大彬收受礼品便逐渐心安理得了。

  1998年3月,晏大彬同时兼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2000年起,他还兼任巫山长江大桥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

  戴上这些“乌纱帽”后,晏大彬内心悄悄发生着变化。他看到,与自己交往的老板挥金如土,而自己仅靠手中的几百 元工资过着清贫的生活,的确心有不甘。久而久之,晏大彬开始打起了手中权力的主意。

  2001年6月的一天,承建长江大桥引桥一段工程的重庆某建筑公司经理朱某来到晏大彬的家,并带来了用黑色塑 料袋包裹着的3万元现金,说是感谢晏局长对他的照顾,并希望将来能够在工程款的拨付方面给予方便。晏大彬“爽快”地收 下了这第一笔贿赂款,并承诺将来会关照他。

  第一个被抓获的行贿者——个体建筑承包商廖某,是晏大彬的高中同学,但毕业后却与晏大彬从无往来。1999年 ,廖某突然找到时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兼路桥公司总经理的晏大彬,说自己目前生活艰难,希望看在老同学的份上照顾自己 ,拿一份工程给自己做。晏大彬答应有机会时会关照他。之后,晏大彬所在的路桥公司承揽到一份工程,晏大彬便将其中大约 20万元的工程转让给廖某。从那以后,二人交往便多了起来,廖某偶尔会送晏大彬一些土特产。这种纯粹的同学关系一直维 持到2002年。

  2002年春节期间,廖某找到晏大彬,送上5万元钱,祝贺他升任县交通局局长,并希望将来继续关照自己。晏大 彬收下了同学的钱后,又帮助廖某顺利拿到一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从此,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本人决定和指使下属经办人员帮助的方式,为廖某承揽多项工程,先后收受其贿赂 348万元。

  贪婪永无止境。从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其主管巫山县交通建设和具体管理巫山县长江大桥建设的 职务便利,在巫山县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17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 赂2226万元。

  从两条领带到2226万元,从最小一笔的5000元到最大的一笔150万元,从占用公家两条领带都觉得不好意 思到“收钱都收得麻木”了,只有短短6年多时间。有人曾给晏大彬算过一笔账,自从他开始受贿起,每天竟有近一万元贿款 入账。

  晏大彬日渐膨胀的贪欲,无疑不是在为自己挖掘“坟墓”。

  忙“数钱”

  竟不知自家有房几套

  贪婪可以说是所有贪官的通病,但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晏大彬疯狂敛财的目的,仿佛不仅是为了占有,还要过一过 数钱的“瘾”。

  晏大彬为官多年,贪财2200余万元,但在2008年1月案发时,纪委工作人员从他在巫山的家中仅搜出50余 万元现金。按照晏大彬的交代,其余赃款全部交到了妻子付尚芳的手中,因为女儿在重庆读书,晏大彬的妻子常年陪同女儿住 在重庆。

  “最初的时候,在巫山收了钱的话,等我出差到重庆,就把钱用纸袋或其他东西装起来,带给付尚芳;在重庆收的话 ,就直接拿回去给她。”

  “从2005年开始,我收受贿赂的金额越来越大,我觉得钱放在巫山的家里面不安全,容易出事,又不敢存到银行 ,我就让家里的保姆去帮我找纸箱子……”

  “找来的纸箱子,以矿泉水箱子居多,还有一些药品箱子。我还让保姆帮我买了封口胶纸和橡皮筋……”

  “大概我在巫山收受了一两百万的钱后,就要装一次箱。”“这些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在书房里面完成,基本上都是晚 上,把门关好,自己装箱……”

  晏大彬“装箱”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先把钱细细数一遍,以10万元为一扎,用橡皮筋扎好,拿报纸包裹,再用黑口 袋装好,然后装入箱内,最后一道工序就是用封口胶纸将箱子封好。装好箱后,晏大彬去重庆时,就将箱子带到重庆。有时为 了伪装,晏大彬还捎带点水果,以避人耳目。一旦完成运送钱的“使命”后,晏大彬便再不过问钱的去处。

  接过赃款的付尚芳则先用晏大彬给的钱在重庆购置了多套房产,再用其本人、亲戚朋友的名字在银行开设账户,将一 部分现金存入这些账户里。有的钱则用于购买一些保险及理财产品。后来,当赃款源源不断送来,她便干脆直接将晏大彬打包 装箱的现金放置在重庆购买的房屋中。

  晏大彬对“贤内助”付尚芳很信任,对她如何处置赃款的情形几乎一无所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案发时,晏大彬甚 至不清楚自己在重庆有几处房产。而付尚芳也不知道手里到底有多少钱,以及买了几套房子,她称“因为太多,从来没有去仔 细算过”。

  表面“清廉”的伪君子

  在晏大彬的供述中有这样一段记录:“2005年底,我搬到稽征所宿舍,有两个房间,外面房间用布帘隔开,里面 作书房,外面作客厅,最里面的房间是我的卧室。书房里面只有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柜。客厅里就放了一个茶几和一套木沙发… …”

  直到案发时,身居要职的晏大彬都一直住在这套简陋的公房内,难怪当他“东窗事发”之后,许多人都深感诧异。

  在一般人眼中,晏大彬一直保持着行为严谨、不喜交际、清廉自律的形象。很多人都知道,要想将晏大彬请出来吃饭 、喝酒基本没有可能。

  晏大彬也丝毫不介意别人说他“土”。因为工作关系,他曾有一些出国机会,但直到2007年他才出了一趟国,而 且只呆了几天便匆匆回来。

  他如此刻意维护自己的清廉形象,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但在私底下,晏大彬却过着十分腐化的生活。每次到重庆开会,他从不回到妻子那里住,而是在外面酒店开房,与一 帮成天围着他转的承建商吃喝玩乐。他好穿名牌、爱吸名烟并嗜赌,一把输赢上千的赌博他也毫不在乎。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的一帮“朋友”——行贿人眼里,却是“非常讲诚信”、“很耿直”。“他很讲信用,只要收 了钱,就一定会拿工程给你做。如果因为十分特殊的原因没有拿到,那么他下次一定会补回来。”

  彼此知根知底的关系,也让晏大彬和行贿人之间建立起了牢固的“友谊”,他主要选择这帮常有交往的行贿人进行钱 权交易。他交代说:“一般只要他们提出要工程,我都给,我相信他们只要得到工程就一定会付钱给我。”经查,晏大彬收受 的2226万元贿赂款中,90%以上都是从那6个“朋友”手中收受的。按他的说法,是形成了一个钱权交易的“良性循环 ”。

  但真相只能被暂时掩盖。日益膨胀的自我意识让晏大彬的霸道作风逐渐显山露水。在晏大彬主持巫山县交通局全面工 作期间,一人独揽计财、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等大权。局内重要事项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可说是独断专行,霸气十足。

  一部分职工评价他,不管什么政策法律,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他要求做的事情必须不折不扣完成,没有讨价还价的 余地。在单位,从副局长、中层干部到一般职工,没有不畏惧他的。

  晏大彬还常常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坚决维护领导的权威”,所谓的领导往往就是特指自己。他强调“全局人员要拉 通使用”,这样就为他随意在各个工程项目及资金支付过程中安插自己的亲信提供了便利。

  就是这样一个贪婪的局长,将自己的一帮手下一并带入了犯罪的深渊。在查办晏大彬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相继从巫 山县交通局内挖出了数名涉案人员。

  一名职工痛心疾首地说:“看着局里一个又一个涉案的人被检察机关带走,真的感到非常难过——一个领导走错了路 ,整个单位都会蒙受损失!”

  依法量刑轻重有别

  8月1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审判厅敞开大门,旁听的群众开始陆续进入。9点30分,随着 审判长步入审判大庭,大厅一下安静下来,旁听群众眼光齐刷刷望向审判区。

  在法警的押解下,戴着眼镜的晏大彬表情平静,双眼平视前方,缓慢步入法庭。他的妻子付尚芳紧随其后,一直低着 头。

  审判长用洪亮的声音宣读记录晏大彬累累犯罪行为的判决书:

  “晏大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2001年至2008年初,在巫山县公路桥梁 工程发包、修建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送的人民币2218.4万元以及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226万元……晏大彬将其 中的2165万元交给其妻付尚芳,付尚芳在明知该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的943万元以本人或他人之名用于购房 、投资理财产品以及存入银行……”

  “晏大彬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付尚芳的行为已构成洗钱罪,鉴于其犯罪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追 缴全部赃款,依法可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法院此次在依法量刑的前提下,还体现了刑罚人性化的一面。法院考虑到晏大彬、付尚芳夫妇家中还有一名13岁小 孩在读初中,如果对付尚芳判处监禁刑,其子女将得不到照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遂以洗钱罪对付尚芳作出从宽判处。

  听到死刑判决,晏大彬表情显得很平静。宣判后,晏大彬没有对判决作出表示,只对法官称:“对于是否上诉,我下 来再思考。不过,我现在只是怨恨我自己。自己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女儿和妻子,对不起曾经一起工作过的职工,对不起组织 和领导。”他还说:“现在我才明白,工作上需要有坚强的意志,在拒腐防变上,更需要坚强的意志。”

  法院在宣判后为付尚芳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时,付尚芳表示:“我很后悔没有及时阻止他的行为,不然他也不可 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付尚芳说,丈夫在巫山工作,她在重庆带小孩。两人长期没在一起生活,基本上没有交流。

  深刻教训令人警醒

  2008年7月16日,在审理晏大彬案件时,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晏大彬从一名教师逐步成长为位居 要职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客观上为巫山县交通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也多次获得荣誉。但在荣誉与成绩面前,晏大彬忘记了执 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准则,忘记了党纪和国法,逐步沦落为一个用权力换取金钱的犯罪分子。他不但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 承受法律惩罚,而且还让自己的妻子也站到了被告人席上,个人的沦落导致了整个家庭的悲剧!

  本案应当成为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示的一面镜子。公务员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洁身自 好。权力越重,越要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常修从政之德。本案的审判再一次表明,司法机关惩治权钱交易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绝对不会姑息和坐视这类犯罪的存在 和蔓延,刑罚的目的不是只为了惩罚犯罪,更是为了预防犯罪。今天对晏大彬的审判也是为了通过正视和反省,避免后来者步 其后尘。本案的案发也再一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晏大彬的今天成为我们每个人的深刻警示。

  本案宣判后,审判长在法院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认为,晏大彬受贿案虽然是个别的极端现象,但从他走向犯罪深渊的 过程中,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少数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 班子建设和制度、管理、干部任用机制、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

  晏大彬案给我们的警示是: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 、金钱的诱惑。另外,个人权力不受约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晏大彬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如此长期巨额地受贿,反映出对党 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在机制上的缺失。同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晏大彬从一个农家子 弟到手握资金、项目大权的局长,直至堕落为一个受贿巨贪的过程说明,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能只看政绩,还要着重考 察其思想素质、政治素质,这也是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

  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对晏大彬的惩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再一次生动地表明 党和国家的反腐决心。晏大彬的落网再次证明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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