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第17期:重提私营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0:43  新京报

  一篇硕士论文催生“私营经济”

  总第17期 【1988年3月6日左右中央建议修改宪法个别条款,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存在发展】

  直到今天,已经61岁的郑炎潮仍认为,“当年如果没有任仲夷书记的接见,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肯定通不过。”

  如果他这个假设成真的话,或许,论文中“私营经济”这个概念,还要晚些时候被重提出来。

  1981年3月,郑炎潮完成了研究生毕业论文,其中有关于“私营经济”的专门论述。当时,导师说,如果不删除 这一部分,论文可能不合格,甚至无法毕业。

  事后证明,正是郑炎潮的《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一文引起了任仲夷的注意,把当时仍处敏感神经中的 “私营经济”推上了前台。

  “不删除的话,论文可能不合格”

  1980年底,已在华南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前身)读了一年多研究生的郑炎潮,开始准备毕业论文。

  此前,他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后在陕西一个汽车大修厂工作。恢复研究生考试制度第二年,他考入华南师范 学院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

  和导师商量之后,郑炎潮把论文方向确定在“我国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上。

  当时,中央已有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尤其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两个农业文件,宣布解禁 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可以办。

  拿着300元论文经费,郑炎潮开始前期调研。

  至今闻名珠江的太爷鸡、沙河粉,缝纫、养鸡等行业,当时都纳入了郑炎潮的考察范围。后来,他还走访了杭州、上 海、大连、重庆、武汉等地国有企业。

  郑炎潮调研得知,广州第一批个体户之一的高德良,1980年4月创办“周生记太爷鸡”,随着生意兴旺,后来雇 工已超过8个人。

  8个人,这在当时可是一道坎。那时候有一个政策,个体经济可以搞,不过必须有一个量的限制,比如雇工不能超过 八个,有“七上八下”之说。

  这还得从马克思的《资本论》说起,他在其中做过一个著名论断,来划分“小业主”与“资本家”的界线,“雇工到 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

  可是,拿高德良的情况来说,按照一天100只鸡的销售量,就必须有劳动力来辅助他采购、宰鸡、调料、烧炉、运 装、销售等工作,超过8个人才能运转正常。否则,全靠自己一天卖二三十只鸡,到头来可能亏本。而类似情况,不止高德良 一例。

  按照郑炎潮当时的说法,个体经济蓬勃发展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必然会突破8个雇工的限制,否则,中国经济就如 跛了一条腿的牛,即使能跑,也跑得很慢。

  对于这种现实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郑炎潮既想找到解决办法,又想在论文中对其予以定义。最后,他把超过雇工8人 的个体经济定义了一个概念,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

  起这个名字,郑炎潮颇花费了一番心思。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当时政策是不允许其壮大和发展的。在如 此背景下,郑炎潮发现,当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于是,他把这种复杂环境下的个体私有经济,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私营经济”。

  1981年3月,郑炎潮完成了题为《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及其发展》的论文初稿。

  看了十万多字的论文初稿后,导师对郑炎潮说,调研做得仔细,但其中有关私营经济的论述过于敏感,与现行政策不 符,也不符合马克思理论,建议把这一部分删除或修改,如果不删除、不修改的话,论文答辩可能无法通过。

  当时,郑炎潮犹豫不决,“删除的话,很可惜,毕竟是调研后得到的结论;反之,答辩极有可能过不了,也就不能毕 业。”

  任仲夷召见,“你这个私营经济提得好”

  就在郑炎潮为论文苦恼时,任仲夷给他带来了转机。

  任仲夷,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当时,虽然政策规定个体经济雇工不能超过8个,但广东的个体户雇工十几个,几十个 ,甚至几百个的都有。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办?任仲夷建议广东社科界一起来好好研究。

  1982年3月的一天,郑炎潮听说任仲夷的提议后,突然想起此前的毕业论文,如果能让任仲夷看看,说不定有一 点参考价值。

  于是,他从毕业论文中抽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那一章,把题目改成“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 经济”之后,邮寄给任仲夷。

  一周后的一天下午,郑炎潮从研究生处办公室得知,任仲夷打电话找他去省委谈谈,但当时找不到他,留了联系方式 ,让他当晚与任仲夷联系。“当时,很多同学也觉得好奇,省委书记找郑炎潮干什么?还要面谈。”郑回忆。

  那天晚上,郑炎潮与任仲夷通了电话。任仲夷说,“你的论文,我收到了,看了之后,觉得非常好,我想约你谈谈这 个事,你有没有时间来?明天下午3时来我办公室谈吧。”

  按照约定时间,第二天下午两点半,郑炎潮提前到达省委办公楼。

  这是郑炎潮第一次与任仲夷面对面。

  见面后,郑炎潮把论文的基本观点、调研资料和一些具体案例,向任仲夷做了一个简单陈述。“我记得,任书记听完 介绍后说,‘你的论文为我们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正在苦恼着啊’。”

  据郑炎潮的回忆文章记录,任仲夷在会见他时说,个体经济超过了马克思的“八个规定”,我们不好坐视;但如果我 们管错了,又会压制新生力量,给我们的经济带来损失。

  “你这个‘私营经济’的概念提得好,它不属于传统的公有经济范畴,但又不是资本主义的,按你的说法,是社会主 义经济的重要构成,并且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辅助和补充’,它不但没有损害社会主义,反而发展了社会主义,那么它 当然是有益的,当然不能够约束它,它该怎样发展,就怎样发展。”

  任仲夷告诉郑炎潮,“我们准备在广东先行一步,制订支持超过8个雇工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若有可能的话 ,我到北京后将会向中央领导反映广东在发展私营经济方面的体会和具体政策,希望能把这一做法推广到全国。”

  郑炎潮还记得,当时任仲夷对自己论文的评价,“你的论文非常好,我支持你!”他们单独谈了两个多小时。

  和任仲夷见面后,郑炎潮那篇原本有敏感部分、需要删除或修改的毕业论文,“最后顺利通过了答辩,过关了。”

  私营经济“正名”,走进国家根本大法

  和任仲夷第一次会面后,郑炎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这一提法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

  郑炎潮记得,当时任仲夷说,看了你的论文后,我们还要围绕着你的这些观点,制定一个政策,给它取个正式的名字 ,就叫做“私营经济”怎么样?让它发展,让它壮大。

  至此,“私营经济”得以正名。

  正如郑炎潮现在还保存着的、已经发黄的论文稿中所说,让私营经济存在,利比弊大,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1983年,华南师大第5期《哲学社会科学通讯》发表了此文。四年后,第3期《体制改革探索》发表该文章。

  其实,在一些专家的论述中,“私营经济”这个词,在1956年前共和国的话语体系里,曾经出现过一次。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临时宪法里,“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 助其发展。”

  而后在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鼓励和指导它 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到1956年中国实行工商业改造以后,此后的三十几年,不仅私营经济再没有它的合法容身之地,从人们的概念和 话语中也完全消失了。

  破除禁锢是从1987年开始的,1987年中央5号文件中,去掉对雇工数量的限制,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才被彻 底放开。

  直到1988年3月初,中共中央建议修改宪法个别条款。一个月后,“私营经济”的提法出现在中国的根本大法中 。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等 内容。

  此时,距离郑炎潮和任仲夷首倡“私营经济”概念,过去了6年。

  再见任仲夷,再话私营经济

  和任仲夷第二次谈到私营经济,是2000年2月21日下午。当时,经广州市原市长杨资元联系和安排,郑炎潮在 广东大厦又见到了任仲夷。

  郑炎潮还记得,说起私营经济,已经85岁的任仲夷格外精神。他说,“过去常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能集中力量 办大事,看来不一定,私有控股公司也能办大事。比如世界500强,除少数是公有控股公司外,绝大多数是私有控股公司。 ”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注册资本金总额突破10万亿元,比上年涨2 2.7%。另外,城镇中个体私营经济是主体,占经济主体总量的62.68%。

  郑炎潮曾在广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供职多年。现在,他偶尔还会想起第一次见任仲夷时,他鼓励自己的话,“你搞 这个(私营经济)有风险,已经超出了马克思的书本,人家说你反马克思你就成了反马克思。不过你不要怕,不要为任何非学 术的评价所动。”

  这,一直让郑炎潮庆幸不已。

  -新观察

  私营经济的性格

  中国的私营经济在完全中断了近30年之后,重新发展起来,并逐渐壮大和兴盛,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具有标志意 义的成就之一。

  私营经济的发展和贡献,标志着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带着渐进改革的烙印成长起来的私营经济 ,也折射了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关系”。

  现在回顾私营经济发展的历史,有很多细节是让人感慨的。举例来说,1981年5月,《人民日报》选择广东个体 户陈志雄雇工5人承包鱼塘引起争议一事发表文章,并组织了三个月的专栏讨论。讨论中,多数意见倾向于认为,陈的雇工行 为不算剥削,是“多劳多得”。而有人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依据,雇工8人以上算剥削,必须禁止。于是在对待个体户雇工 问题上,形成所谓“七上八下”的“非正式共识”。

  类似事情在上个世纪80年代比比皆是,从今天普通人的常识来看,近乎可笑了。但这其实提醒我们,当年的经济改 革,是从一个什么样的起点上开始的。雇了7个人还是8个人?这在当时就是陈志雄们的生死存亡问题,是意识形态的大是大 非问题。

  1988年4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重新确立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法律的改变,观念的改变,管理的改变,推动 私营经济的发展进入新阶段。

  反过来,私营经济的壮大,也改变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面貌与格局。今天我们谈经济发展、产权物权乃至社会新 阶层等等,都和私营经济有关。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也许不应回避。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渐进改革模式,在“政治-经济关系”上留下了什么样的烙 印?或者说,从这样的历程中成长起来的私营经济,它的“性格”是什么?

  上个世纪80年代,私营业主们普遍有“红帽子”情结,即为了保证自己经营安全,而寻求挂靠在国企或集体企业之 下。但是一旦发生财产纠纷,“红帽子”本身就是风险。从根本上说,“红帽子”情结是一种体制病。

  所谓渐进式改革,在私营经济的问题上,意味着先不碰产权,但是开放财富追求的空间。而政府内部改革与倒退的激 烈斗争,直接决定空间的大小有无。私营经济的最大保障与最大风险都来自于政府。换言之,童年时期的私营经济并非处于完 全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它必须学会怎样与复杂的政府行为打交道才能长大。

  这样发展起来的私营经济有心理阴影和性格缺陷,并会影响其“成年”以后的风险判断和价值取向。已经开始拥有巨 额财富的私营经济阶层也许更在意获取政治上的光环以求自我保护,但是在社会公平、加强法治、生活方式等重大的当代议题 上,尚未能对全社会提供价值典范,也未能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诸方面对政府形成“反哺”。因此,私营经济能否发展成真 正规范的私营经济并面向全球化的竞争,应是深化改革的最重大挑战之一。

  □郭巍青

  那时流行

  霹雳舞

  流行时间:上世纪80年代末期

  流行指数:★★★★☆

  美国电影《霹雳舞》1987年被中国引进,影片讲述黑色双煞旋风、马达两兄弟对街头舞蹈的执著,及让世人多多 了解街头文化的迫切愿望。旋风出场一般这样介绍自己:街头舞蹈家,旋风;而马达则是用非常炫的霹雳动作告诉别人自己的 价值所在。

  中国已故“霹雳王子”陶金看过该影片后,开始苦练这种被当时正统舞蹈门类看成“歪门斜道、流里流气”的新舞步 。他携新舞蹈上了春晚以后,霹雳舞在全国掀起一阵热潮。

  霹雳舞风靡全国时,很多男生喜欢穿高帮的运动鞋,把长裤脚系在鞋里,戴半节有小洞的摩托车手套,一下课就在走 廊里交流新的舞姿。

  青年人在大街上模仿手臂折断、擦玻璃、机器人木偶和月球漫步的谐趣动作,其热情程度,不亚于今天的青年跳街舞 和赛滑板。

  温故知新

  没有轿车接送新娘不愿结婚

  最近,我们连续收到许多读者来信,针对当前结婚办喜事讲排场、比阔气的风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据来信反映, 现在许多地方办喜事,越来越讲阔气。

  一是请客规模大,花钱多。有的地方请酒席少则二十桌,多则三、四十桌;一桌二、三十样菜。有的农村家庭,一次 就宰猪三头。有些青年借债办喜事,婚后欠债累累。

  二是送礼收礼越来越发展,越送越贵,少则十几元,多则几十元。

  三是结婚用车坐“轿”之风越来越盛,大车送嫁妆,小车接新娘、送客人。有的姑娘竟向男方提出,如果没有“轿车 ”接送、乐队伴奏,就不结婚。逼得男方四处寻后门、拉关系,有的甚至以高价租车。

  许多来信建议,基层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宣传机关,要多做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扭转这种风气。

  ———摘编自人民日报

  1980.03.06第4版读者来信《要提倡勤俭节约办婚事》

  一日三十年——3月6日

  ●1986年著名美学家、教育家、文艺理论家、中科院院士朱光潜逝世,享年89岁

  ●1988年人民日报刊发新华社电稿,中共中央建议修改宪法个别条款,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存在发展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中科院计划将固定研究人员减至15%

  ●1994年团中央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服务计划”

  ●1997年国家体委宣布汪嘉伟担任中国男排主教练

  □本报记者吕宗恕广州报道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