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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意见,将原来只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持刀疑犯张志华逮捕。
社会青年张志华去年曾因打架、抢劫,两次被行政拘留。1980年2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张志华携带自制匕首一把 ,来到广州市效的石溪农贸市场,被民警吴秋生发现。吴当场收缴了他的凶器,并且责令他到石溪市场管理委员会接受教育处 理。张抗拒不去,擅自跑回家。民警吴秋生尾随到他家。张志华取出菜刀向民警砍去,吴秋生躲闪未被砍中。张志华被控制后 ,广州郊区公安分局决定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月28日,《羊城晚报》报道了此事。第二天,《羊城晚报》刊登一封署名劳不平的读者来信,批评公安机关对张 处理太轻。该市公安局获悉后,审阅了张志华的材料,认为读者批评正确。市公安局责成郊区公安分局核实案情材料从严惩处 。郊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指示,组织力量对张的材料进行复核。认为张志华有犯罪前科,此次又拒不缴交,继续携带凶器 ;在凶器被收缴后,又不接受教育处理,持刀向民警行凶,已经触犯了刑法。据此,决定提请郊区检察院批捕。郊区检察院审 查案情、讯问案犯,并批准逮捕。
——摘编自人民日报
1980年2月29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