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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帽”潮中,陈安民悄将国企改民营
2008年7月4日。咸阳市渭阳西路沈家小区。咸阳无线电二厂躲在一辆摩托车后面。被农行的一个营业点和一家 发廊包夹着的厂房兼办公处,没有挂任何招牌。
1995年前后,咸阳无线电二厂最鼎盛的时候,曾经拥有160多名职工,是咸阳市效益最好的国有企业。但是现 在,全厂只剩下大约100平米的办公地点,4名工作人员,以及300多万的银行贷款。
工厂的负责人、51岁的程丽娜告诉记者,他们厂,现在正在酝酿改制。
13年前,咸阳无线电二厂,也曾因为“改制”,一夜之间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
自戴“红帽”后厂长借机摘掉
那一次“改制”,是当时的厂长陈安民一个人悄悄在咸阳市秦都区工商局进行的。
那时的陈安民,是咸阳市炙手可热的企业家。
咸阳无线电二厂建厂前,陈安民曾在咸阳工艺美术公司、咸阳市工业开发公司工作。1991年,陈安民调任咸阳无 线电二厂厂长,经过5年的努力,到1995年,该厂的人均销售收入超过了咸阳市最好的企业,职工年收入也是咸阳企业中 最高的。
然而,咸阳无线电二厂产权所有制属性是国有,但陈安民认为,二厂有当时的业绩,与他个人分不开。在公司注册时 ,他实际投入了7万元实物资产。因此,陈安民始终认为自己头上戴了顶“红帽子”,但实质上是民营企业。
所谓“红帽子企业”,是当时对挂靠企业的一种流行叫法,它指挂靠在公有制单位之下的私营企业,它们每年缴纳一 定的管理费用,出资、经营皆为私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却是国有或集体所有性质。
学者马立诚是这样解释“红帽子”的:私人的企业带上国有的帽子(即红帽子),是因为“怕”
———怕戴上剥削者的帽子,怕被打入另册,怕银行不给贷款……
所以只好委曲求全,让自己的儿子姓别人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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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杨继斌咸阳报道
-新观察
改制,程序最重要
由于普遍效率低下,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代初期,很多根本无法继续生存的中小国有企业倒闭另有一些企业,似乎 还有市场前景,经济学家建议,对它们进行产权改革,也即,通过产权转让,将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
这确实是救活这些企业的正确办法。事实上,七十年代以来,很多国家也都遇到了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无以为继的困难 。他们所采取的办法就是私有化或者说民营化,使之转型为私有企业,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但是,国内的国有企业改制,就变成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
咸阳无线电二厂的改制就是一个典型:改制演变成工人与原有厂长、甚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严重冲突,改制的结果则 是企业的发展根基被完全挖空,工人处境困难。这样的结果,直接源于企业改制中的程序不规范。
国有企业改制完全不同于一般私人企业的股权转让。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政府,而政府所使用的资金却是公 共性的,是纳税人的钱。它对于国有企业产权的处置,必须征得初始委托人———公众———的认可。公众,或者公众的代表 ,各级人大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应当发挥决定性作用。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还在于,员工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甚至与国家之间有一个隐性契约,政府应通过企业对其终身福 利承担责任。因而,企业改制,立刻涉及员工福利未来安排的问题。因而,改制必须要让员工可以全程参与。
但进行的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忽视了这两点。外部的各级人大没有参与,内部的员工也没有多少发言权。这两重因素 使国有企业改制之正当性合理性遭到普遍怀疑。
现在来讨论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其实有点晚了,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已不再国有。但是,不准备改制的现有大型 国有企业,恐怕在其治理结构中,也必须考虑如何从制度上使上面所讨论的外部控制与内部参与发挥作用,从而使其真正地服 务公众利益,而不是以国有的资格和公共资源,追求少数人之私利。
□秋风(北京学者)
一日三十年——7月30日
●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1992年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文件,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咸阳无线电二厂改制1995年咸阳无线电二厂改制成民营企业,次年厂长陈安民移居海外。此后,咸阳市联合调 查组认定,咸阳无线电二厂属国有,陈安民涉嫌侵吞国资,后陈虽上诉,但仍被判8年徒刑
“‘红帽子’差点毁了我们一家”
民间记忆
直到今天,我的父亲也不愿承认,10多年前他所面对的那场劫难,是和一项“红帽子”的政策有关。
大约1989年间,父亲从乡政府辞职,算是下海和几名要好的村民一同办起了海鲜罐头厂,因为那个年代不允许搞 私人或者合伙企业,厂子便挂靠在一个村委会的名下,几年下来,尽管效益不错,但经营分配多受干预,父亲有意“摘帽单干 ”。
1992年,改革的春风再次吹到我们那片盐碱地上,父亲和几名乡亲移师贾象乡白庄村,该村环境不错,各种厂子 红红火火,村支书也非常支持父亲他们的想法,但有一条,企业必须注册为集体所有,定为村里的集体企业。因为村子提供厂 房等设备,同时,在“红帽子”的庇护下,还能从信用社贷到款,这样,父亲的面粉厂就顶着“红帽子”开张了。
后来,他们为了解决原材料的问题,推出“存粮到厂,随支面粉”的办法,但到1994年,小麦价格飙升,面粉面 临“挤兑”,发生严重的亏损。
这时候,村委会坐不住了,要求所有的亏损由几名合伙人承担,父亲他们和村支书理论,既然企业是村里的集体企业 ,每年也都交纳利润到村委会,亏损是否也应该由村集体承担?
但村支书给出的理由是,企业名为集体,实为合伙,因为注册资金都是由几名合伙人凑的,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当 “红帽子”企业盈利时,多分利润就会定为贪污,而企业亏损时,就会置“红帽子”于一边说成实为私有。
之后,村支书以村委会的名义,以原本的企业主人身份变成了受害者身份,代表村民将我父亲等几人诉至法院,法院 不好判决,几次调解。在种种压力下,父亲和其他几名村民倾家荡产,购买了小麦还给存粮的村民。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夜里,父亲独自到我家刚刚盖好的新房里,拿起了药瓶因为我偷偷跟在父亲后面才将农药夺下。 再后来,经常看到父亲对着那张印有“集体所有”的工商执照发呆,也经常看到他翻看每个月都要到乡政府报账的税单。父亲 的一名合伙人在交钱后仍不服,多次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未果举家迁至天津,再也不回那片土地。
□刘铁英(河北黄骅)
成人高考
那时流行
国家恢复高考后,许多人上了大学。但由于高等教育资源有限,总有许多人落榜。有人提出,应该拓宽落榜生接受高 等教育的途径。
随后,国家发展广播、函授、电视大学等多种办学形式。
1981年,有的地方试行自学考试制度。随后,成人高考出现。这种考试,考生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国家承认学历 。后来,几乎每所大学都设立了成人教育学院,考生可以选择函授和脱产学习。
到1985年,全国60万人可通过成人高考接受高等教育。1992年,国家提出建立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