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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期:合作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5日14:41  新京报

  合作建房是一种公民自治

  -新观察

  对于合作建房,许多人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有人将其拔高为“起义”,有人斥其为不切实际的炒作,有人则认为 纯粹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于凌罡等人后来转而与开发商合作,以及温州出现的与开发商合作建房的成功案例,使得合作建房几 乎已经沦为了变相团购或开发商代建,与甩开开发商,抵制房产暴利的初衷越来越远。

  源起于欧洲的合作建房,其本质是一种公民自治,即需要房子的人自愿组织起来,出资建立一个住宅合作社,制定相 应的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在大多数国家,合作建房的参与者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他们联合起来,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共同实现安居的梦想。

  也就是说,合作建房的第一要义是“合作”,强调权利更强调义务,但在国内,大多合作建房组织只是一个松散的联 合,缺少机制的建设,缺少民主的管理,取而代之的是个人英雄主义。之所以如此,与参与者公民意识和能力的匮乏当然有关 ,但更关键的是公民自治缺乏良好制度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能取得诸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行政权力放松了对社会的管制,公民自治获得生存 空间。不过总体而言,这个空间仍不够大,一些不利于公民自治的限制仍广泛存在。以合作建房为例,由于严格的社团管理, 合作建房组织几乎不可能获得民间组织的合法身份,它们只能以公司的形式注册,整个房地产管理制度也没有给民间非盈利房 地产开发以合法地位。

  在房地产市场中,行政权力与开发商利益紧密捆绑,导致了房地产市场被开发商所独占,商品房如此,保障性住房亦 如此,郑州的政府部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甚至专门组建了一个房产开发公司。政府相关部门为何不能换种思维,建立住宅合作 社来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民间主导、政府资助,这样的模式显然更有利于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压缩保障性住房的 成本,同时也使得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更加公正、透明。

  在房地产领域,公民自治之难不仅难在“建房子”,也难在“管房子”。法律给业主强加了一个“婆婆”———物业 公司,一个小区清洁可以请清洁公司,保安可以请保安公司、绿化可以请绿化公司,电梯维护可以请电梯公司……甚至小区物 业的管理也可不雇佣任何人,居民可签定契约,征集志愿者自我管理,为什么非得需要物业公司这个中介,增加管理成本呢?

  可见,尊重公民自治,相信公民自治还没有成为政府的一种习惯,建设人人参与,人人自主的公民社会,政府改革亟 须迈大步伐,向深层次推进。

  □涂中立

  合作建房搁浅于凌罡不罢休

  一件篮球背心,一条大短裤,一双露着脚趾的老式凉鞋,一个皱巴巴的方便袋里装着几件换洗衣裳。刚从河北等地“ 看了几块地”回京的于凌罡,就这样风尘仆仆地坐在记者面前。

  “我不在乎物质享受,我在乎的是心理上的成就感。”

  于凌罡说。他的名片上印着“居者有其屋”的伟大理想,他在博客中怨记者们太重视眼前利益,只报道合作建房,没 有上升到社会责任感。

  但在某些场合,于凌罡又会说:“他们(媒体)希望我解决一个社会问题,他们对我的心理预期太高了。”

  对于合作建房这件事,于凌罡时常流露出自己难以察觉的矛盾。

  萌发

  由于家庭变故,住房条件一落千丈,于凌罡“就连做梦都在想怎样解决房子问题。”他理想的城市是没有开发商介入 ,房屋价格很低,居民和政府共享商业地产的收益,并且以有轨电车为主要通行方式,他称之为“蓝城”。

  于凌罡1973年出生在山西祁县一个干部家庭,当时母亲任祁县副县长,父亲在北京大学攻读硕士。

  当时于凌罡姐弟三人和父母住在一座跃层的房子里,楼下还有一间大仓库,“生活非常幸福”。

  但一场车祸颠覆了一切。

  ……更多内容请看新京报

  □本报记者高泽阳北京报道(本报记者吴海花对本文亦有贡献)

  一日三十年——8月16日

  ●李大钊纪念馆开馆1997年,李大钊纪念馆在河北乐亭落成开馆。李大钊纪念馆坐落于乐亭新城区中心,是全国 一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

  ●银河证券公司成立2000年,我国唯一一家国有独资证券公司———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成立。是国内目前拥有证 券营业部数量最多的证券公司。

  ●首例联体婴儿分离2000年,一对罕见的胸腹联体婴儿在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分离成功,这一分离手术属世界 第三例、国内首例。

  合作建房:新尝试,还是“乌托邦”?

  温故知新

  北京青年于凌罡在2003年底提出“合作建房”的设想,即把想买房的人联合起来,达成协议,共同出资购买土地 ,尔后招标盖房给自己住。按原计划,他合作建房的“蓝城公司”准备竞拍北京北四环附近芍药居的一块地,底价9273. 15万元,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不过,他说由于地块本身的原因,他们退出了竞拍。于凌罡的首次拿地计划搁浅 ,合作建房的关键因素———“地”,依然悬而未决。

  今年初,地产商万通公司以“定制服务”的形式介入合作建房,有人质疑合作建房的初衷已经变味。对此,于凌罡强 调“万通最多是建筑商或总承包商。它的加入只会让合作建房的成本更低,“他认为,”关键是看谁处于主导地位,现在决定 权在我们手中。“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博士在谈到“合作建房”时,认为困难首先是“众口难调”,“合作过程中风险也很大 ”,而解决问题的“协商”、“谈判”方式,可能会带来很高的成本。

  2005年8月11日第5版摘编自《人民日报》

  房奴

  那时流行

  流行时间:2003年至今流行指数:★★★☆☆

  从2003年开始,随着房价的一再飙升,贷款利息一涨再涨,“房奴”这个透着辛酸的新词汇开始在坊间流传,并 且成为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无数通过抵押贷款购房的城镇居民,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 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给家庭带来沉重压力,使生活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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