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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期:海选村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0:35  新京报

  海选村官11队长家里成投票点

  孙国清觉得,22年前的那次当选,“真的挺光荣的”。

  57岁的孙国清,是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北老壕村村民。1986年12月,在村委会换届时,上级第一次不划框子 ,不定调子,不提候选人,将选举权完全交给村民,实行“海选”。

  结果,经过三轮选举后,孙国清成为村委会副主任。

  直到1987年,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北老壕村此前的做法,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今天看来,当时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孙国清说,但这并不影响北老壕村创造“海选”的雏形,成为新中国成 立以来最早实行海选村干部的地方。

  原来村委会主任贪占公款惹不满

  北老壕村地处梨树县城东南约8公里,2500多人口,20多年来,村域范围一直没有变化过,有耕地面积802 公顷。

  1982年开始,北老壕村实行“大包干”,生产大队改成村民委员会,粮食产量随后几年都有很大增加。

  “经济发展了,但一些在大集体时不会有的新矛盾和问题也出现了。”孙国清说,他当时是联队会计(负责两个以上 生产队账目的会计),村里有11个生产队,他负责6个队,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

  主要是各种收费造成干群矛盾,有不少村民去县里上访。1985年,上级调查后发现原来的村委会主任生活上有些 不检点,经济上也有些问题,贪占了计划生育款,于是作出让他停职的决定。

  1986年,村里的支部书记换人后,梨树乡(现在为梨树镇)将那个原来的村委会主任改任副主任。

  “这引起了他的不满。”

  孙国清说,他闹了一些事情,造成村里的班子不团结,很多工作不好开展。

  当时,此类情况不仅存在于北老壕村。

  据梨树县民政局副局长徐谦介绍,计划生育、粮食征购、上缴提留等“三难”

  问题日益突出,民间纠纷越来越多,一些村的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村民希望上面撒手让百姓自己选干部

  当时的一个大背景是,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从当年冬 季开始全面整党,各地都成立了相应的整党机构。

  1986年12月,梨树县选择问题较多的北老壕村,进行基层政权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村委会整顿补课试点领导 小组。

  活动开始后,北老壕村每10户选一个代表去村里开会,学习文件,搞了有半个多月。

  活动结束后,要求村委会干部述职接受这些代表的评议。

  孙国清印象比较深的是,那个村委会副主任述职时,很多老党员对他搞不团结的行为提出意见,认为其不能继续当村 干部。

  有些人则直接提出,下次选村干部,乡党委不要再指派了,希望上面撒手让老百姓自己整一把。

  村委会整顿补课试点领导小组向上级请示后,说可以尊重村里代表的意见,让老百姓不计名投票。

  县里特别明确了“三不原则”: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上级不提名候选人。

  选人的标准也是三条:选正人,选能人,不是完人。

  更多内容请见新京报……

  □本报记者钱昊平吉林报道

  “海选”的魅力洋溢着公正气息

  -新观察

  1986年12月,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通过“海选”方式,第一次摆脱上级的“框框”、“调子”和“提名”, 完全依赖村民自治,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尽管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当年“海选”的故事却一直流传甚广,其在农村村民自治历史上的地位,完全可以与安徽 省小岗村开创农村“包产到户”相媲美,堪称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大手笔”。

  要知道,北老壕村的“海选”,是在当时改革开放刚起步不久,村民治理模式还很茫然而又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由农 民自己基于追求幸福、挖掘智慧的人性精神创造出来的,并一经产生,就在全国呈现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其中许 多精华已被1987年制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及1998年“转正”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吸收和发 扬。

  “海选”的魅力,在于自始至终洋溢着公正、公开、公平的气息,充满着直接民主、竞争择优、尊重民意的精华,张 扬着现代民主和公共治理的精神。中国农民用自己朴素的智慧和坚毅的勇气,再一次为中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出一条伟 大的村民自治的民主之路。

  如今,改革开放已步入“而立之年”,尤其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民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浪潮此起彼伏, 深刻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农民的自治实践。

  在当初朴素“海选”基础上诞生的村民自治制度,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如何保障他 们的民主权利?农村社会分层加剧,如何使基层组织更具有代表性?各种因征地、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矛盾日益凸现,如何有效 地实现村民自治与政府行政管理的良好衔接?所有这些问题,在倡导法治的社会,无不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来应对 和化解。

  值得欣喜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被列入前不久刚刚公布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 形成了修订草案。

  笔者认为,如下几个核心问题,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应该在法律上给予明确回答。

  一是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即“两委”的关系问题。目前农村存在的许多矛盾,都可以反映在“两委”的矛盾中,解决之 所以困难,很大程度上也源于“两委”关系不顺,相互拆台。

  二是村民会议与村委会的关系问题。村民会议本是村级“最高权力机关”,村委会乃是“执行机构”,但由于机制不 健全,导致实践中普遍存在强村委会、弱村民会议的情况。

  三是村委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问题。二者本应是法律上的“指导—协助”关系,但在“官本位”观念的左右下,基层 政权的“指导”往往异化为“强制”和“命令”。

  四是村委会自身的法律定位问题。村委会既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也是对村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的管理 机构。这种双重身份如何界定?

  二十多年前,北老壕村以“海选”的方式,为中国农村自治点燃了“动力系统”;今天,希望通过村民自治法律制度 的修订,能再为村民自治插上助飞的翅膀。

  □刘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一日三十年——11月14日

  ●陈云提出搞好党风的重要意见

  1980年中共中央纪委召开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会议期间,胡耀邦等到会作改善 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讲

  话,传达了陈云关于搞好党风的重要意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党章

  2002年中共十六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 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

  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被载入党章。

  萝卜裤

  那时流行

  流行时间:上世纪80年代

  流行指数:★★★★☆

  上世纪80年代,青少年的招牌服饰是萝卜裤。这种裤子类似于萝卜的形状,上宽下窄,整体像个锥子。收脚的萝卜 裤对于身材是极大的考

  验,一般人穿上都会显得矮,适合腿瘦的人穿。在90年代末,萝卜裤已经被认为太老土了。

  不过,潮流循环定律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扔掉你衣橱里那些过时的衣物,因为过些年它们会再次红起来。在2008 年初秋的时尚舞台上,萝

  卜裤经过简单改装,又隆重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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