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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样本:“复制尤努斯”的15年乡村实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09:54  三联生活周刊

  当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时候,他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已经运转了32年。正如颁奖文告所说,“持久的和平只有在大量人口找到摆脱贫困的方法时才会成为可能”。尤努斯创建的农村小额信贷模式,已经在全球发展中国家帮助了数百万人口摆脱贫困。作为研究者,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和他的同事们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注意到了尤努斯模式,而作为实践者,他们“复制尤努斯”的本土试验也已经进行了15年。

  记者◎王鸿谅   摄影◎张雷

  打水漂的扶贫款

  距离北京120多公里的河北易县,只在1994年争取到了一次国家级贫困县的名号,时任副县长耿元成告诉本刊记者,“那一年的各项政策都要优惠得多”。只是这种级别评定有太多微妙因素,1994年也成为易县绝无仅有的一次例外,其余时间它都是省级贫困县。

  耿元成从1989年至1998年间任副县长,扶贫一直是困惑他的难题。在他记忆里,“易县每年都能从国家获得上千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贴息贷款的申请通常都是“县里先找到扶贫项目,然后逐层上报到市里和省里,等一层层批下来,才能拿到钱”,因为“那时候政府的扶贫思路,是扶植龙头企业,以企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可耿元成很快就发现,这种模式在易县并不成功。上世纪90年代正赶上中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变,县里扶植的那些龙头企业并不具备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大笔的扶贫款贷出去,结果反而是,“企业破产,农户受损,资金泡汤”。

  “最典型的就是1991、1992年的养兔子。”72岁的耿元成至今仍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县里贷款扶植的龙头企业都是收购兔子做分类加工的”,构想看起来很美好,农户养殖、企业收购,共同获利,“可等到村民们花费了大量成本真的把兔子养起来,市场风向变了,兔肉价格下跌,结果农户的兔子没人要了,企业也宣布破产”。易县的许多农户都在这股养兔风里受损,真正赚到钱的反而是那些“趁着养兔热高价炒卖兔种的人”。可后来的扶贫款又陆续投向“小尾寒羊”等不同的项目,结果“并不比养兔子好多少”。

  至少从政策层面,易县的领导班子也找不到新的指引,“上面会压任务下来,让县里扶植新的龙头企业”。时任易县民政局扶贫办副主任周学仁记得,当时河北省提出的口号是“四个一”:“一家一亩水浇田,一头大牲口,一亩果园,解决一个劳动力。”建立民政经济实体,“用能人建企业,解决贫困户进厂务工”成为一种风潮。单单是易县民政局就成立了四五个企业,“工艺柳编厂、纸箱厂、印刷厂、鞋厂等等”,可这些企业“在两年之内就垮掉了”,就算有企业撑了下来,“解决劳动力”的想法“也只是天真的一厢情愿,农村来的人实际上还是会受排挤”。在这一轮轮的调整和尝试中,农户们的境遇雪上加霜,打了水漂的扶贫贷款也没办法收回。耿元成记得,为了收回贷款,农业银行在易县采取过一次强硬举措,将部分扶贫贴息款从上级财政中直接扣除,“结果易县的日子变得更难过”。

  耿元成和周学仁身处其中的感叹,与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的研究一致。作为扶贫领域的研究专家,杜晓山将扶贫面临的难题总结为三个方面:“贷款贷到穷人难,扶贫贷款的回收难,运作贷款的机构自立或者可持续发展难。”他在研究中发现,国家贴息扶贫贷款始终伴随着权力寻租,“大量扶贫资金,尤其是扶贫贷款,很难到达穷人的手里”,“要不然是被挪用的、截流的,要不然是被富人、有权势的人拿走了”。贷款给项目和企业能人的扶贫模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伴生问题,“或者是项目有问题,或者是企业有意造假,农户并不能得到实惠”,实际上“帮助的还是富人”。而且“扶贫贷款成了唐僧肉,谁看见都想咬一口”,“贴息贷款不管钱到了谁手里,最终还贷率都很低很低,根本收不回来”。不仅如此,“放贷款的机构、人,或者是银行,都有理由说因为这是给穷人的,因此要国家给补贴才能生存”。

  扶贫因此也成为一种悖论,一边是国家政策层面良好的意愿和每年大笔下拨的扶贫款项,一边是贫穷农户依旧贫困的现实。如何寻找一种可行的路径,搭建起一个能让扶贫款项直接“从中央到农户”的有效操作平台,无论是对杜晓山这样的研究者还是对耿元成这样的实践者来说,都是最迫切的现实渴求。

  发现尤努斯

  从国际研讨会的文字材料中“邂逅”尤努斯的杜晓山已经将近40岁,对他们那一代人来说,被耗费的青春是一道无可避免的人生伤疤。作为1966年的“老高三”,杜晓山的大学梦被耽搁了整整12年,这让他在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专业后,多了几分紧迫感。“同在一个课堂,班里最小的是16岁,我31岁,我就想怎么能够补上我失去的时间。”三十而立,那时的杜晓山目标明确,希望毕业以后能到一个经济管理部门。

  可事与愿违,1982年毕业,杜晓山被分到了中国社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也就是现在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这让他有些失落,报到以后还问领导“能不能离开这里改去一个管理部门,比如国家经委”,答复当然是不行。不过那时候的毕业生们单纯执著,任何岗位都“一定要好好干”。农村插队10年的经历,成为杜晓山的一种指引,他把目光投向了扶贫领域,“怎么改变农村的面貌,尤其是解决贫困群体的生活和生产的境况”,他也因此注意到了尤努斯的孟加拉乡村银行。

  那是在1974年孟加拉大饥荒的时候,灾民像洪水一样涌入城市,担任吉大港大学经济系主任的尤努斯心理受到了极大冲击,他也在乡村考察中发现,帮助一个孟加拉贫困家庭从高利贷漩涡中挣扎出来的最低金额数仅为27美元。这让他深感震惊,“我们在课堂上讨论经济发展,所接触的都是动辄投资上百万美元的项目,但我实际上看到的是,人们急需的不是这百万金钱,他们只需要很小很小一笔钱”。他由此意识到一个更有社会价值的经济命题,“当贷款机构制定出一些惠顾特定人群的政策之后,那个阶层的经济和社会状况都会得到改善。然而无论是富国还是贫国,贷款机构都只惠顾有钱人,这样做无异于宣布了穷人的死刑”。

  尤努斯在这种信念的激励下开始创建一种农村小额信贷,坚持贷款只给“穷人中的穷人”。与别的慈善家不同的是,这位年轻的经济学博士嗅到了商业味道。“我完全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如果你用商业手法来处理这些事,它的规模可以如你设想般巨大。你所挣的钱足够支付你的所有成本,你不用依靠任何人。商业上的金钱是无限的。然后,你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1976年,当他的贷款范围扩大到100个村庄时,他成立了自己的银行,取名为GrameenBank,Grameen是孟加拉语“村子”的意思。1983年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独立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杜晓山发现,尤努斯模式刚好解决了困惑他的那三个扶贫难题,“专门贷款给穷人,无抵押担保;还贷率非常高,达到95%以上,有的地方甚至有100%;而且它不拿国家的补贴,按商业化运作,采取的是商业利率放贷,收回来的钱可以弥补它所有的操作成本和人员工资,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机构”。

  上世纪80年代,因为种种限制,研究者们所能接触的研究资源很有限,杜晓山回忆:“最初只是从资料里看到了孟加拉乡村银行,但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他的小额信贷模式。”他因此庆幸“非常凑巧,从扶贫的角度,最先接触的尤努斯模式恰好就是最适合的”,“少走了很多弯路”。可是那时候国内也只有学术界的小部分研究者注意到了尤努斯,因为国情差异,能否运用这种机构和机制在中国运作国家扶贫贷款,即便在纯学术层面也存在强烈争议。

  等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杜晓山和他的同事刘文璞、张保民等人觉得,“大环境已经有了”。他们成立了一个小额信贷项目课题组,课题组并没有得到任何国家研究经费的支持,杜晓山感叹,“能组建起来,完全是同事们的个人兴趣和热情”。他们当时只有一个强烈而单纯的想法,“万一这套办法可行,国家无论支持或不支持,它都可以自行运转,靠自己的力量帮助穷人”。

  特许“试验田”

  地处太行山东麓的易县成为课题组选择的第一个试点。一方面是它和中国绝大部分贫困地区地貌相近,山地、平原、丘陵夹杂分布,贫困人口占到农村人口的60%以上;另一方面是特殊的“熟人关系”,课题组的张保民刚好和耿元成是中国农业大学农机学院的同学。不过这个项目能在易县落脚,耿元成承认,中国社科院的“官方身份”还是起了很大作用,“毕竟是国外的模式,中国还没有试验过”。时任易县扶贫办副主任周学仁也记得,“那时并不太理解小额信贷是什么,当时县里正在引资上项目,是作为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吸收的”。

  和易县政府的合作框架基本搭建后,1993年10月,杜晓山第一次实地造访了孟加拉乡村银行。他独自一人完成了这14天的考察,也实现了此行的两个目的,“学习”和“要钱”。其实1993年上半年,国家扶贫办的一个考察团已经到过孟加拉,回国后写了调研报告,并递交到国务院,但没有得到批复,就此搁置。时任国家扶贫办主任杨忠对尤努斯模式很清楚,杜晓山记得,“我们去汇报说想做这个项目,杨忠很支持,但他说只能以个人身份支持我们,不能给钱,也不能出文件支持”。

  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简称扶贫社)在1993年10月正式注册,孟加拉乡村银行给课题组的5万美元低息贷款、福特基金会提供的5万美元无偿资助也在1994年3月之后分几次到位。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中有3万美元是研究、培训和操作经费,算下来,课题组最初的贷款本金,总共只有7万美元,合人民币63万元。“严格说起来,贷款本金中只有福特基金会给的2万美元是合法的。”杜晓山说起来有些无奈,“那时候很多规定我们都不清楚,中国的NGO组织不能接受贷款,而且向外国人申请贷款也要通过外汇管理局批准。”幸运的是并没有人来跟课题组的“违法行为”较真,杜晓山觉得那也是因为“人民银行和国家扶贫办都在观望”。

  易县扶贫社起初几乎照搬了尤努斯模式,以妇女为主体,五人小组联保,每周分期还钱,按期还款以后还可以接着贷并可以提高借款金额,可以无限期地循环贷款。贷款额度坚持是“小额”,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为了定下扶贫社的商业利率,课题组也经过了反复计算,杜晓山回忆,“当时政府贴息贷款的利率是2.3%到3%之间,而农行的利率是18%到20%之间,我们的想法是要按商业利率走,但不能高于农行利率,而且在做盈亏分析的时候,又要能达到收入与支出的生存平衡点”。最后定下的数字是8%,“以此计算,每1000元支出一年的利息收入是80元”。在最初的计算中,工资占到整个操作费用的60%,因此,易县扶贫社最初设定的工资标准很低,1994年第一个被招聘到扶贫社的成员是杨术敏,她的工资是每月100元。

  易县西陵镇五道河村是扶贫社的第一个试验点,这里距离县城不到10公里,也是新任扶贫社主任周学仁的家乡。更重要的是,周学仁和时任村支书私交也不错。西陵镇的人员构成比较特殊,从雍正年间开始,陆续有许多满人作为守陵人从沈阳迁到西陵,周学仁的祖上也在其中。他在新中国成立后因为父亲的历史问题曾经受过歧视,后来凭借努力历任过生产队队长等各种职务,1979年被选拔进入县政府民政局。1979年到1986年间,民政局的工作重点是“解决战争遗留问题,做优抚工作”,1986年国家出台扶贫计划,易县被划为省级贫困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了扶贫办,周学仁成了副主任,工作也就从优抚转为救济。

  起初周学仁也是担心的,多年民政工作让他意识到,扶贫在传统观念中已经变成了“白吃白给”。但他同样对穷人的信用度怀抱信心,他在1985年曾经负责发放一批救灾款,后来这笔钱转为扶贫贷款,都要收上去,结果拿到钱的农民们家家户户都把钱还了回来,“连一个改嫁了的老太太,都把拿到的120元还上了,反倒是给到企业的钱,一分都收不回”。果然,一开始五道河的村民们对“扶贫款还要利息”议论纷纷,周学仁亲自下村做宣传,一家一户地跑,反反复复解释,通过村干部在村里召集村民开会,用喇叭做广播宣传,终于有了成效,陆续有70多户村民跑来交了申请。周学仁回忆,“那个村当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搞种养业,也有摆小摊的,其实很多人急需钱,又借贷无门”。

  耿元成信守承诺,给了扶贫社各种地方政策层面的支持,“他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就给出什么文件”。这些文件对杜晓山来说,至少可以成为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的“定心丸”。因为小额信贷机构在中国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如果连地方支持都没有,“只要地方政府一句‘不合法’,我们所有的资金就都泡汤了”。但耿元成很快也发现了问题,“因为挂靠在政府扶贫办下,扶贫社很快出现了‘人情款’”,这也让他意识到,“必须把扶贫社从政府机构中独立出去”,“政府只能支持,不能干预”。

  在易县实践进行了近6年之后,1999年央行才在相关批件里给予了确认,杜晓山能够逐字逐句地背出相关批示:“一切个人与单位未经批准经营小额信贷组织都属非法……社科院易县试点作为科研项目,特批准以现有模式继续运行。”但遗憾的是,批件中对试点范围、利率、监管等依旧没有明确规定。用杜晓山的话来说,扶贫社的身份,“还是灰色的”。

  乡村动员的摸索

  扶贫社筛选出了20多户,成为易县试验的第一批贷款者。筛选当时严格依照孟加拉乡村银行“穷人中的穷人”标准,尤努斯方面也派人到中国来配合工作,“站在山坡上,朝下一看,谁的房子最破就决定贷给谁”。回想起来,杜晓山和周学仁都觉得,这种选择标准并不符合中国国情,“房子看起来好并不等于家里有钱,很多农民其实都是砸锅卖铁咬着牙把房子修了,用来给儿子娶媳妇的”。

  理想主义和满腔热情推动下的易县试验,在各种碰撞和摩擦中前进。在周学仁看来,15年下来,易县试验最大的价值在于“在农民中树立起了扶贫款也要还贷的新观念”。其实以贷款1000元为例,利息是80元,本息分52期返还,贷款者需要在拿到款项当日支付一半利息,也就是40元,然后以50周为期,第二周开始还款,每周返还本金23元,还完本金后的最后一周,支付剩余利息40元。此外,贷款者唯一必须支付的杂费是1%的手续费,10元。平摊下来,每周的还款压力并不算太大,那些能够依靠1000元贷款进行小本经营或养殖的农户,只要可以实现家庭的现金流周转,基本上都能够按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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