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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程:李庄若为生存认罪将是法律界的悲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4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庄案二审休庭

  早在2009年12月24日,我就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有关部门向法院递交了悔罪书。事实上我在庭审之前就认罪了。

  ——李庄

  李庄表示,他非常感谢媒体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因为,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就是对中国法治的关注。“我今天也表个态,我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翻供。”

  本报重庆讯 (特派记者杜安娜、邱瑞贤)昨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二审继续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下午2时35分,庭审在李庄一番深刻的“认罪”反省中结束。李庄当庭表示,将来不会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不会翻供。法院宣布二审休庭,将择日宣判。

  对龚的手伤原因表遗憾

  昨日的二审庭审,公诉方和辩方对某些关键问题展开辩论,其中最重要的焦点是,龚刚模究竟有没有被警方刑讯逼供?

  对龚刚模的手究竟是怎么受伤的,辩方至今依然感到无法信服。李庄说,龚刚模去年4月~5月在海南受伤(据龚刚模自己陈述),这是龚刚模一个人的说法。“受到什么类型的伤,受伤的时间可以精确到7年~12年,但去年4月~5月的伤,法医完全可以鉴定出来。而控方不能提供检查报告,对此深表遗憾”。

  而控方对此作出了积极的解释,因为龚刚模的这个伤属于新致性伤痕,“就像你去做体检,医院体检报告也不会记录下这些伤疤的。”

  没有故意帮龚脱罪

  李庄解释前日在法庭上异常激动的原因,“前日出庭作证的龚刚模的亲属们,起码应该遵守的诺言、原则都丧失了。我觉得有四个字可以形容——‘背信弃义’”。

  李庄虽然认罪,但他说,“我承认,我让他(龚刚模)翻供,大声说被刑讯逼供,我再次承认我有罪”,但他耿耿于怀的是,“我没有编造樊奇杭敲诈龚刚模的事,我只是说他被黑社会敲诈,所以并没有想故意把龚刚模和樊奇杭(黑社会组织头目)撇开关系,为他脱罪”。

  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

  在法庭辩论阶段,李庄曾经连续多次说道:我有罪,我只有两个字“有罪”。

  昨日认罪之后,“被法律界、学界还有新闻界‘唾死’了”,李庄说,他也知道外界的反应,不过今天,他依然要“承认控方对我的指控,我认罪”。

  李庄特别强调,自己并不是当庭认罪,早在2009年12月24日,他就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有关部门向法院递交了悔罪书。“我的意思是,大家和媒体千万别产生歧义,以为我是这次庭审才认罪的,事实上自己在之前就认罪了。”

  李庄表示,他非常感谢媒体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因为,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就是对中国法治的关注。“我今天也表个态,我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翻供。”

  辩护律师坚称李庄无罪——

  要求对李庄精神鉴定但遭其否决

  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只有承认自己是狗熊才能获得生存,如果李庄也是这样一种心态,那将是法律界的悲哀。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

  李庄的律师高子程坚持认为,李庄的所为不构成犯罪。对李庄的认罪,他感到非常震惊。由于在前日的庭审中,李庄说自己处在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间的状况。高子程昨日在庭上建议,对李庄进行精神鉴定,但该建议被李庄迅速否决。

  不能仅凭认罪就判有罪

  法院依然拒绝提供李庄和龚刚模三次会见的录像以及龚刚模庭审的录像。“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院应根据客观事实判定嫌犯罪行,不能仅凭李庄说认罪就判定其有罪。”高子程说,“公诉人依然没有拿出实体证据来证明李庄构成伪证罪,应当宣布李庄无罪”。

  他说,李庄认罪的原因,“要么是为了自由,要么是为了领功减刑,要么就是有其他不便说出的隐情。”

  高子程用“黑白性格”来形容李庄,“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只有承认自己是狗熊才能获得生存”,如果李庄也是这样一种心态,那将是法律界的悲哀。

(编辑:SN054)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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