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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李庄不得已才称一审事实清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06:11  钱江晚报

  昨天,本报记者连线李庄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直到本报截稿时,李庄案二审仍在进行中,利用庭审休息,陈有西告诉记者,庭审估计要到凌晨时分才能结束。

  李庄在二审中聘请了3个辩护人,包括一审时两位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还有一位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刘仁文,不过上法庭辩护的还是原来两位律师。

  李庄案二审庭审可谓是风云突起。昨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从上午9时30分开始,庭审就发生着戏剧性变化——从最初的“不开庭审理”到“开庭审理”;李庄从最初“坚持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到二审法庭上突然认罪;控方从一审的没有证人出庭到二审六位证人出庭;辩方由从无证人到有证人,再到辩方证人不允许出庭;李庄一边要求他的律师做无罪辩护而一边突然认罪;李庄从平静出场到情绪失控,以至庭审无法继续而休庭。

  李庄案一审中诉辩双方的对决,几乎被奉为经典。不料,昨日二审中李庄第一时间就承认一审事实清楚,撤回上诉理由。这一惊人逆转一度令人觉得不可理解。陈有西表示,李庄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说出这番话的。

  陈有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庄称一审事实清楚,撤回上诉理由’的报道‘失实’,如果撤回一审上诉理由,怎么还会有今天二审的开庭呢?”

  陈有西认为这种说法是带讽刺意味的,“这是李庄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这样说的,在法律上,没有事实证据,是不能根据被告的供诉来定罪量刑的。” 

  这一天,在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对打黑的另一个标志性人物文强正在进行公审。李庄案与一审审判不同,此次审判在一个小法庭,除了重庆当地安排的数家中央媒体和本地媒体,其他外地申请的媒体记者均未得到旁听证。

  本报记者 陈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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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21)

重庆打黑案律师李庄涉嫌造假

案件焦点

争议点

  • 串供:

    律师称发生串供等做伪证行为绝无可能

        12月17日,尚在重庆办案的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靳学孔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会见当事人均有看守人员陪同,要发生串供等做伪证的行为绝无可能。靳学孔是此次涉黑案件北京8位代理律师之一,为陈明亮案第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详细]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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