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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冯世良建议全方位监管储值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15: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3月5日消息(记者 徐志强)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塞满钱包的不是钞票,而是一张张不同用途的储值卡,如银行卡、电话卡、购物卡、交通卡等等。然而,我国政府对储值卡的监管始终处于缺位状态。

  储值卡作为一种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的民间储值形式,资金的流动、清算和沉淀等情况都没有金融体系内的部门进行监控,资金风险较大,发展到一定规模必将对金融宏观调控产生影响。

  主要问题如下:

  一、 社会上的储值卡多为非金融机构发行,学校、医院、公交公司、商场、酒店等公众服务领域的多个行业均在发行标准不一的储值卡,但目前尚无任何部门对发卡主体资格予以规范和明确,造成发卡主体标准不一。

  二、 持卡人与发卡人信息不对称。储值卡为非金融机构接受客户预先交付的一定货币金额后,由发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面由于一些发放储值卡的行业还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消费者对于某些储值卡没有选择余地;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发卡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后续服务质量及债务偿还能力缺乏必要的了解。

  三、 某些储值卡的使用条款中还存在不利于持卡人的“霸王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持卡人权益。如储值卡的背面通常有诸多的限制:本卡不挂失、不兑现、遗失不补;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等,这些限制都是商家单方面的规定,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四、 由于储值卡先储值后消费的性质,发卡机构发卡后不仅能获得巨大的现金流,还会由于过期、损毁、零头放弃等各种原因,每年有大量现金沉淀在卡上。如果这部分资金流入投资领域,出现投资风险,消费者利益将受到损失。

  五、 像大型商场或超市,对外销售的储值卡,所开具的发票,基本上都是以办公用品或者礼品出现,使得税务部门无法获得商家、购买者真实的支出和收入记录,流失了部分税收。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冯世良建议,政府应该尽快对其予以全方位监督,采取类似对银行卡一样的严格管理制度。

  一、 对储值卡的监管,可以借鉴港澳关于电子货币的监督管理做法,适当吸取国际社会有关电子支付工具监管的先进经验,密切关注国内各地区电子支付工具最新发展动态,适时出台较为明确的监管规则,将储值卡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

  二、 尽快明确发卡主体与持卡人之间合同的法律效力,通过建立交易错误的调查和处理机制,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三、 对要求办理储值卡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备其发卡数量和金额,建立保证金制度,以便在经营者发生经营危机时能够保全持卡人的利益。同时规定发行主体持续持有的自有资金应等于或大于当前未兑现的储值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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