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5日讯(见习记者 高鑫)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正义网联合新浪网邀请专家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解读。今日,邀请到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进行访谈。以下为内容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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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保障米袋子和菜篮子的安全,但最近发生的海南有毒豇豆事件,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您对此事件有何评论?
答:我觉得不能用有毒来形容,因为含有有毒成分和本身有毒是两个概念,不能划等号。从监管的角度来说,这个事件是我们检测部门主动检测出来的,一改过去的被动检测,这是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中提倡的。
问:那您认为我们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目前存在哪些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答:第一,制假贩假的打击力度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不得经营的十一类食品,禁止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但是,食品安全法没有将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的故意造成食品不安全和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食品不安全相区分,在处罚上也没有区别。而众所周知,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存在明显的不同,因此建议应将故意违法制假贩假和其他类型的食品安全事件区别对待,应作为刑事案件直接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监管队伍需要加强。我国现有的监管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监管的需求。此外,监管部门在职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由于监管任务繁重,很少有机会深造,无法掌握食品安全的进展和动态,国外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先进的设备不能很好的利用。因此,建议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增加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对业务骨干提供深造的机会。
第三,食品安全标准亟待加强。由于食品行业的迅速发展,新食品、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出现,现行标准远不能适应食品的发展。如美国对肉类食品的加热温度的规定非常细,家禽74℃、15秒,肉馅68℃、15秒,一般鱼类63℃、15秒等等,而我国仅笼统的规定肉类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5℃。这造成了我国食品企业规范只能是粗线条的。因此,建议国家在设置高新技术研究项目的同时,加大对基础数据研究的支持力度,为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加工操作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食品安全执法装备缺乏。我国执法队伍中,现场检测装备几乎没有,只能靠感官评价判断食品的安全质量,或者采集样本后回实验室进行检测,为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国家一方面加强现场快速检验装备和配套试剂的研发,一方面通过采购国外装备武装执法人员,改变长期以来执法人员依靠眼看、手摸、鼻闻等感官判断进行执法的局面,使执法更科学、更准确。
第五,开展主动监测。建议应当建立起能够“先发制人”的监测机制,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对食品原料、配料、添加剂等开展主动监测。
第六,检测装备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但是检验虽然不能提高食品安全,却可以阻挡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检验结果可以作为企业生产调整、改进的依据,也是国家政策制定的依据之一。最近几十年来,我国执法部门的检验装备有了很大的提高,气相色谱、高压液相色谱、原子吸收等设备已成为常规分析设备,有些部门还购置了质谱、气质、液质等高端设备。但是,由于设备不统一,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检验结果不具有可比性,出现了同一个样品在一个地区检验不合格而在其他地区检验合格的现象,其检验数据如果没有可比性,这些数据就成了无用数据。因此,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验装备名录或规定统一的设备性能参数,使各地的检验数据具有可比性,从而减少重复检验,环节执法人员不足的现象。
第七,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食品安全不实信息的发布,不仅造成了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监管计划。因此,建议增加对某些不负责任、以炒作食品安全问题吸引公众的媒体进行处罚的规定,使媒体成为制造、传播舆论、新闻的工具,而不能成为造谣、传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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