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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注保障残疾人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22: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题:“残疾人最大困难是有病难医”——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引起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关注

  新华社记者隋笑飞、李菲

  “残疾人生活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有病难医,最迫切的需求是病有所医。”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王东进说,“当前残疾人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2009年10月至11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以王东进委员为组长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专题组,先后赴山西、上海等地调研。调研发现,虽然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残疾人特别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其中,残疾人生活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有病难医。

  提及残疾人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王东进委员一一数来:农村贫困残疾人无力承担个人应缴纳的新农合参合费用,无力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多数残疾人无力垫付医疗费用;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辅助器具没有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对此,王东进委员呼吁,当前,国家正在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特点,采取专门的扶助政策,充分保证保障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并提出两点建议:

  ——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参合费用。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增加到30元。对于残疾人来讲,这意味着在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的同时,家庭经济负担也有所加重。建议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解决农村残疾人参合费用。

  王东进委员算了一笔账:目前,农村残疾人数为6225万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844万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30元的参合费用,如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约需经费5.5亿元,如果东部地区自己承担,中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补贴一半,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仅需经费2.4亿元。

  ——国家建立残疾人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在目前我国尚无法大幅度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使之接近健康人平均值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针对残疾人的专项医疗救助制度,建议国家建立残疾人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基金资金来源以国家彩票公益金为主,国家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同时,借鉴上海等地的经验,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通过募集社会资金进行补充。

  王东进委员说,残疾人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的主要支出方向有两个:一是对虽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无力承担自负费用的残疾人提供补贴;二是对残疾人享受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基本康复服务和使用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辅助器具提供补贴。残疾人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可以参照财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管理,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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