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天奡)3月5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对房价涨幅统计数据做出正面回应,立刻吸引了记者的关注。
今年2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统计公报称,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这个数字公布后引起社会质疑,批评之声不绝于耳。
“最近很多委员、媒体对我表示,这一统计数据与实际生活中的感受并不相符。”李德水引用《人民政协报》3月4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府还得使劲》一文中的表述,“我看到国内和国际上有很多质疑甚至批评,觉得这个数字和大家实际接触到的情况差距较大。怎么认识这件事情?虽然我没有直接参与这个数字的审核,但是作为国家统计局的老局长,有责任向大家做个解释。”
李德水认为,最终得出这组数据的原因主要是技术性问题。他做了三点解释:
其一,该统计数据是2009年全年情况与2008年相比得出的数字。“全年”是“时期数”而不是“时点数”,因此是个平均数值。去年1月至4月,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价格比较低,到5月份才开始上涨,全年平均的结果就会被拉平。
其二,地区存在差异。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很多大城市,房价会比其他城市高得多。而纳入统计范围的70个城市中,还有不少是中小城市,涨幅明显小于大城市。这个情况也会导致平均值被拉平。
其三,房屋结构所致。《公报》中的表述是“房屋销售价格”,房屋的构成很多,按其建筑年限分有新房、旧房、二手房;按其性质划分,住宅又可以分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可以划分为普通住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分门别类,结构复杂,品种多样。这个情况同样会导致房价被拉平。
“这些因素综合,导致统计数据和大家的感受不一样。”
“据我所知,‘房屋销售价格’ 数字采集过程是调查队向开发商要的。也就是说,这并非是实际交易的价格,而且提供数字的还是部分开发商,是抽样的结果。”李德水说,至于开放商报送的数据是不是真实,在房价高涨的时候,恐怕低报的可能性会多一些。但是作为国家统计局,不会,也没有可能,更没有必要故意低报房价统计数据。统计部门的天职是实事求是,技术上的问题尽可以改进,接受社会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