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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保障界委员:期待残疾人发展权获更多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6日02:11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记者 谢靓  见习记者 徐梓

  残疾人发展权和参与权也应该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得到实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着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部分中指出: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涉及残疾人工作的字数比以往明显增多,内涵也极为丰富!”3月5日下午,福利保障界别委员的小组讨论会上,于兵委员兴奋地谈起了自己的发现。和于兵一样,不少委员都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政府工作报告让他们感受到了更多温暖。

  于兵认为,除了关注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残疾人发展权和参与权也应该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得到实现。他建议重视这一群体的政治诉求,扩大基层民主建设的比例体系,让更广泛的残疾人群体参与;重视特殊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与能力,弥补生理上的竞争不足;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建立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保护性岗位;鼓励和发展公益事业,让慈善成为社会的发展动力;严厉打击利用残疾人进行的利益掠夺,确保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高晓笛委员也很关注残疾人的发展权。在她看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只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培养一流的人才”,这其中也应包括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教育系统,她建议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化培训。当前,我国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化教育还比较落后,缺乏专业规划,高晓笛举例表示,聋哑人完全可以学习钳工、车工、电焊等技术专业,应该根据残疾人的生理状况规划职业培训。

  李丕钧委员说,政府工作报告把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放在残疾人工作的突出位置,这是非常必要的,“这两个体系建设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固本之基”。李丕钧说,目前70%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保障问题也事关医疗体制改革的成败。”他还告诉大家,去年,教育部召开了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提出30万人口以上的县都要建特殊教育学校,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李丕钧也表示,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因根据各地残疾人的数量和情况因地制宜,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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