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李忠将、何雨欣)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制度作为一项探索性实践,从挽救瓮安事件违法青少年实践中显示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瓮安“6·28”事件中,贵州政法机关对违法青少年实施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工作,激发了100多名违法青少年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9名违法青少年考上大学,走上人生正轨。
“依法从宽、回归社会”
15岁的小庆因参与瓮安事件被送进少年教养所教养后,问妈妈:“我还能不能再去上学?”泪流满面的妈妈说:“孩子,这大概不可能了,毕竟你犯下了那么大的错误。”
直到这位母亲接到县教育局的电话通知:孩子能重返校园。“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爱和宽容帮助迷途的孩子找到方向。”她说。
2008年6月28日,因群众质疑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女学生李树芬非正常死亡原因,瓮安县引发上万人参与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其中有中、小学生172名。
崔亚东说,针对大量青少年参与瓮安事件打砸抢烧的情况,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提出:“宽严相济、体现政策、着眼未来、教育挽救、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处理原则。贵州省政法委以“依法从宽、回归社会、实施帮教”的处理方式,让瓮安事件违法青少年回归社会、重返校园,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教育单位牵头和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展开干部、社区、老师、同学、家庭共同参与的“无缝化”帮教行动。
“绝不让这些孩子背上历史包袱”
参与瓮安事件后,晓军被安排到瓮安中学继续求学。刚回学校时,晓军心理压力巨大,他问老师:“是不是我一辈子都完了?”老师对他说:“只要好好学习,好好表现,就能申请消除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考上大学。”
这给晓军的人生带来新的希望,2009年高考,他通过努力,考入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深造。晓军说:“瓮安事件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如今我懂得了‘三思而后行’。”
迈入大学校门那天,晓军给同学、老师和帮教干部发了一条短信:谢谢您!
崔亚东说,为帮助瓮安事件违法青少年走出瓮安事件的阴影,贵州省政法机关对其施行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工作,在具备规定条件时,由司法机关对瓮安青少年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有条件地予以消除,不载入本人档案,其升学、就业不受影响,目前已有20名帮教对象消除其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
崔亚东说,瓮安事件中,大量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所造成的惨重损失和严重后果,令人痛心,令人警醒,“我们不仅要让他们回归社会,还要使他们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只要他们好好学习,绝不会影响孩子成长进步,绝不让这些孩子背上历史包袱”。
“有爱就有方向”
“只有爱,才能找到方向;只有爱,才能找到航标,不管多么冰冷的心,只要用心去浇灌,用爱去滋润,它一定会重新绽放生命的光彩!”瓮安四中校长刘金巧在《有爱就有方向——“6·28”帮教日记》中写道。
与晓军一样,通过组织程序重返校园后,9名瓮安违法青少年在2009年高考中考入专科以上高校深造,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已在大学读本科的阿发说:“我要把感激融入行动,实现人生目标。”
经过一年多的帮教,参与瓮安事件的104名违法青少年中,除1人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外,其余绝大多数已融入学校、社会学习和工作中,重新焕发出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新动力。
崔亚东说,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制度作为一项探索性实践,从挽救瓮安事件违法青少年实践中显示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刑法逐渐趋向宽容和轻缓化,轻罪记录消除制度正显示出其独特价值。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推行这项制度,对促进未成人的司法保护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