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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景天魁:警惕政府以各种名目打土地主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3日00:26  瞭望

  能否用农民的宅基地换城市里的住房,用耕地换社保,需要再进一步探索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责任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农民要从中取得财产性收入。以土地换社保,是在推卸政府责任。为什么在城市里可以搞社保,农民或者农民工就要用土地来交换?我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城乡统筹的要点应该有三项:一、改变不公平的一种办法,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公共福利制度安排。农民工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表现,二代农民工其实已经不接受,现阶段不能再制造第三代农民工了。所以,城乡统筹首先在于基本制度安排,使得公共福利水平可以有差距、但制度要统一。

  二、城乡统筹重在城镇化。中央统筹的目的是城镇如何带动农村,只有城镇化发展起来才能带动农村,所以城乡统筹的矛盾主要方面在城镇化。

  三、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职责,更何况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这个能力,不能拿土地换社保、土地换户籍来推卸政府责任。城里人没有拿自己的房子换社保的,同样也不能要求农民拿土地交换。土地是农民的自身财产,不能作为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交换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景天魁:

  警惕地方政府以各种名目

  打土地的主意

  各地都在推动城乡统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乡统筹的条件更好,解决起来相应比较容易。但并不是经济发展水平高,城乡统筹就一定解决得更好,比如成渝地区就己有一些好的试点。

  我不主张目前一些地方探索的农民以土地换社保、换市民身份等。现在很多地方搞土地交换的实质是:土地升值以后,对谁来说都是一块肥肉,谁都不愿意放弃土地增值的利益。不少地方都在打土地的主意,特别是经济发展快、土地增值快的地方,政府希望赚取土地级差。

  城乡统筹的关键是城镇化,城镇化的关键是产业化。发展了经济、产业,用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之后,农民进城自然应享有市民权,不用土地来换。应该看到,农民流向比较集中的一些城市其实有能力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并不需用土地资源来弥补财政收入。

  当然,如果农民工长期在城市,有比较稳定的工作、住房,成为市民了,理论上可以放弃土地经营权,但应该秉持自愿的原则,而绝不是与社保、户籍等之间存在交换条件。土地对国家是一种稀缺资源,对农民来说同样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土地升值以后,各方围绕如何利用土地,可以再进行利益协调。

  换言之,农民或农民工成为市民是他的权利,不应以放弃土地经营权为前提。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副市长刘家强:

  农民是农村任何改革的主体

  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城乡统筹的路径。成都作为全国一个试点,经过数年实践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路和办法,城乡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收入差距得到初步遏制。

  改革创新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动力。成都先后三次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调整,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城乡一元化的户籍制度,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定农民在城镇租房即可入户,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所以成都的户口是打通的,不存在以土地交换户籍。

  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们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防护确权登记和办证的工作。

  另外,致力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实名制管理体系和就业服务网络,完善面向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和相互衔接。

  我认为,农村的任何改革,农民是主体。政府可以发动、宣传、解释政策,但一定要农民让清晰明了以后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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