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邹伟、程义峰)“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能够公开的执法活动、办理的案件、会议的精神、有关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12日晚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做出如上表示。
敬大力说,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内容和形式的问题,检务公开应该把握住这两条。
敬大力表示,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能够公开的执法活动、办理的案件、会议的精神、有关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要一律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检察院已经向社会做出这样的承诺,比如荆楚公平正义网就有很多检务公开的信息,内容上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他说。
敬大力说,在形式上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了解检察工作,使检务公开有足够的形式。要充分利用好网络这种形式,大力推动检务公开,加强同广大网民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