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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协副主席建议推广社会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4日08:24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辛红 “我认为河南的社会法庭是一种创新,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3月12日上午,在政协民建小组讨论会场,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龚立群的一番话引起了大家对当前司法热点的热烈讨论。

  “社会法庭”是河南省高院去年4月推出的一种调节模式,通过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当“法官”,老百姓不用对簿公堂、不用交诉讼费就能化解社会矛盾。

  龚立群委员说,“社会法庭虽然不标准,但是有效果,对于息诉撤访有独到的作用,1万5千多起案件没有一起反悔。我认为,这是对法院和乡村调解的一种创新。”

  来自法院系统的李汉宇委员听到这里,深有感触地说:“是呀,法院案多人少,这个压力太大了。我们主张一般的民事纠纷尽量调解,别动不动就到法院。”

  他说,在国际金融危机下,这种压力更大。以前,总觉得法院要等案子找上门。金融危机之后,大量跟经济有关的案件涌到法院来了:劳动纠纷、工资拖欠,还有改制遗留问题等等,有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也没办法解决,只能跟检察机关商量,由对方出检察建议。

  来自企业的冯军委员建议,对假发票加大打击力度。他说,企业的很多原材料依赖进口,但是少数企业参与走私,偷逃17%的增值税再买点假发票,这让很多“中国创造”的企业生存困难。

  李汉宇委员还建议,公检法三家在互相配合之外,还应该加强互相制约。为此,他向大会提交了预防刑讯逼供的提案,并在博客上公开,建议检察监督权前移。

  龚立群委员表示,“有的地方把判决书全部上网公开,我建议,判得怎么样,都拿出来晒一晒。”

  李汉宇委员响应说,“网络是个好东西。过去判决书写写原告说、被告说、法院认为,就完了,判决书一上网就不行了,得说明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提供的证据,法院采纳了哪些,没采纳哪些,得出的结论。”

  “在监督方面,网络发挥了其他媒体发挥不了的作用,但也有问题,容易被写手断章取义,等网民看到整个判决书,才发现被误导了,不是那么回事。审判以透明促公开,公开促公正,公正促公信,非常重要。”李汉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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