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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法院长称打黑不存在扩大化运动化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4日08:30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徐伟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近日在列席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表示,重庆涉黑案件审判公开公正透明,“打黑”不存在不公正、扩大化、运动化问题。

  “本来这次‘两会’,我不想谈有关打黑话题,但我看到某网站的一篇报道说,重庆打黑除恶,‘看上去是律师与公检法的对抗,实际上是所有涉案人员、机关与不公正的对抗。’”钱锋认为,这是有人在误读重庆打黑除恶。

  钱锋分析说,重庆对所有案件定性的标准都是依据“国标”,就是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我们没有另辟蹊径,自己搞一套标准。用国家标准去衡量涉黑案件,够就是够,不够就是不够。在审理的30件涉黑案件中,以黑社会性质定罪的是28件。在判处的530个罪犯当中,以黑社会犯罪性质定性的是370人,变更起诉罪名的是16件,105人。法院是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定罪量刑的,做到依法、不枉、不漏。

  钱锋说,在审理过程中,尽管涉案罪名较多,起诉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十分重视程序的公正。截至目前,已有2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数百名记者旁听,最受关注的是“文强案”。当时选了最大的审判庭,并从180个座位中分给媒体40个,还是不够,只有压缩其他旁听人员数量,并在过道上加了15个座位,这样全国52家媒体的记者才能全部入场旁听。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对“打黑”的评价是:重庆涉黑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国关注了半年,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对程序问题的具体指责。众目睽睽之下,经过几个月反复扫描没有挑出毛病,这说明审理程序“过得硬”。

  钱锋还谈了自己对打黑除恶的三点建议:第一,高度警惕黑恶势力对政权特别是执法部门的渗透。从重庆审结的涉黑案件看,黑恶势力的渗透实际上是一种客观存在。长此以往会使党失去执政根基,动摇民心,所以打黑除恶不仅仅是为了社会治安稳定,根本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第二,建议加强对政法干部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的教育。离法律越近的地方越需要道德,离权力越近的地方越需要良知。如果法官没有道德良知的话,素质再高,审判案件也是公正不了的。我认为法官的职业良知就是6个字:不贪赃,不枉法。第三,重视机制创新对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作用。今年3月1日重庆法院开始施行的单方退出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的法官,不能担任副庭长以上的职务。今年重庆法院将全部实行一些机制。通过这些制度创新,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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