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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副检察长称方舟子案难以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01: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对于司法工作,近年的躲猫猫案、邓玉娇案、方舟子遇袭案成为舆情热点。昨日,市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光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建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对判决后案件可能引发的影响制定对策。

  副检察长称方舟子案“难解释”

  昨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中,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光提到,司法工作在网络信息环境下面临着新问题。

  方舟子遇袭案按寻衅滋事罪起诉后,有声音认为该案应是故意伤害罪。马剑光以此为例解释说,如果纯按伤害罪得分析打在什么部位,伤口有多长,几厘米等特别严格的规定,伤情检验后被定级,但方舟子遇袭案“差一点,不够。”而寻衅滋事罪是“对素不相识的人,没有什么缘故,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方舟子遇袭又属对特定人的侵害,因此罪名引发了争议。

  对于上述情况,马剑光说,案件拿法条去核对时,有的可丁可卯,有的却是根据情况和结合受害危害来综合考虑的,但由于网络的发达,存在各种信息,有的时候很难解释得清楚。

  将评估执法风险正确引导舆论

  “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执法,会面临很多问题。”讨论中,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光提到,为了正确引导舆论,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在网上引起的舆论都有专人在收集和分析。

  同时,北京市检察系统正建立执法风险的评估机制,并逐渐完善。马剑光说,每个案子判完后,有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引发什么样的舆论,会有什么不良反映,都提前需要评估,并制定平复的对策。“以预防为主,别等案子已经在互联网上炒出来,才开始引导,就已经晚了,再说什么也很难扭转。”

  ■ 委员建议

  司法报道应为滚动式

  “炒作就是来回报道。”政协委员、北京市委副秘书长肖培说,我们长期习惯于结案式报道,不适应舆论炒作环境下、滚动报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工作。他因此建议,在司法调查的基础上,应该把结论式的发布转变成滚动式发布,“知道了一些,搞清了一些,就发布一些。”他说,这是有效舆论引导的重要一环。

  在舆论引导的形式上,肖培建议要让司法专家解释案情,理清公众判断案件性质的思路。“法院和检察院队伍中,除专业人员外,还应在网上建设有战斗力的队伍。”他以北京市公安局为例,称该局专门招聘8个人,其中3个是博士生,组成“平安北京”微博团队,主要工作是与群众联络感情,提示群众身边事,帮助群众分析案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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