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抛物者造成受害者伤残甚至死亡,最高可判处死刑
防盗网上摆放着盆盆罐罐
文/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11月12日,一条《高空抛物,被砸伤头,投诉没门》的帖子在深圳某论坛中得到了近7000次的点击。帖子称:“我老爸骑车送小孩上学途中经过坂田民营市场门口大街时,被二楼抛下的铁架砸伤,伤得不轻,现在还在医治中,责任人是找到了,但他不愿承担责任……”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有人大代表建议对高空抛物进行立法管理,羊城晚报记者看到在网友发起的投票中,95.24%的网友对立法表示赞同。
切菜板直接放上防盗网
记者了解到,8月在深圳龙华民治,一名男子被从天而降的砧板砸到当场身亡,而前段时间在深圳市爱榕路榆园小区2单元门口,也是突然有一把菜刀从楼上掉落,而此时恰好有一居民经过,离菜刀掉落的地方只有几步远。
“我都留意过,有人把切菜板直接放阳台的防盗网上,而这菜板上很可能放菜刀。”在新洲村的城中村采访时,记者随机采访了10个人,其中有8人表示,高空潜在危机四伏,让人十分无奈。黄小姐说,因为城中村内大多都是握手楼,“经常抬头就能看到一些恐怖的东西悬在半空,比如切菜板”。
有网友发起投票,有95.24%的网友认为应该对高空抛物进行立法。网友@深圳大胡子认为:“这种事属于过失伤人的刑事罪责。”网友@henrychu 也表示:“中国也应该立法,重罚高空抛物者。”
烟头高空坠落险引火灾
在深圳福田区的一个小区内,物业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一年内至少发出5单以上的关于禁止业主高空抛物的警示。这名工作人员说:“曾经在一栋高27层的住宅楼处,发生过一起因为高空抛烟头的事件,差点引起火灾。”
有市民支招称,作为高层建筑的业主要有意识在防盗网的下面做一个封闭,利用各种材料拦住可能掉下去的物品。业主如果不做则可以处罚业主。
高空抛物最高可判死刑
深圳人大代表李继朝称,这几年高空抛物致死的事情并不少。他说:“虽然没有针对高空抛物的独立法律,但除了立法,最关键的在于‘如何取证,如何抓人’。”李继朝认为,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比如高楼必须装24小时的监控摄像头,以方便取证和警示。
中国公益法援平台“东方法信”会员律师张兴彬表示,其实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刑法》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无须单独为高空抛物量身打造一款法律。“行为人明知楼下过往人群多,自己的抛物行为很可能造成过路之人受到伤害,仍然抛物,结果造成受害者伤残甚至死亡,那么抛物者因此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他山之石
美国,在上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同样经历了高空抛物的高发期。在美国,高空抛物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未造成危害,也被视为一种犯罪。并且,在民事赔偿时,法官对高空抛物的重罚、重赔,远超公众想象。美国法官有一个共识:如果不对高空抛物施加重罚,就不足以阻止那些随意高空抛物的人。
日本是一个高楼林立、人口密度极大的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
在香港,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该法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
(沈婷婷)编辑:李杰
(原标题:深圳高空抛物又伤人 网民盼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