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正式宣布启动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从12月1日起,将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煤焦公路运销管理的21份行政授权文件;全部取消9种煤焦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1487个各类站点,12月31日前必须全部拆除相关设施。
山西现行的煤焦公路运销体制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1983年10月和2002年7月,山西省政府先后批准成立了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和山西焦炭集团,并授权两家企业设立相关站点,行使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的有关行政职能。30多年来,这两家公司所设站点累计收缴能源基金694亿元,查验补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316亿元;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69.3亿元,收取焦炭运销管理服务费23.7亿元。
山西省长李小鹏表示,30多年来,现行煤焦公路销售体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政企不分、垄断经营、票据繁琐、关卡众多、产运销脱节、监管方式落后等问题,甚至为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和空间,已经制约了煤焦市场竞争的活力和企业发展的动力。
而随着近年来煤炭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煤焦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深刻变化,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制已被取消,加上今年12月1日起将推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山西现行煤炭、焦炭公路销售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后,山西省将逐渐建立起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焦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取消行政授权、取消票据、撤销站点,将按照“谁授权、谁清理,谁批准、谁取消,谁建设、谁拆除”的原则,由各负责部门在年底前按期完成。
此次改革还将面临44358名职工转岗安置。山西省政府将多渠道、多形式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确保一线职工不下岗、不欠薪、不减收、不断保。
山西省还将建立煤炭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构建数据传输和共享机制,为政府依法监管提供依据,确保2015年前启动运行。对于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山西省将制定相应措施,全力化解改革风险。
据悉,此次启动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是山西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点,预计将为企业减负130多亿元。(记者吕梦琦、王井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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