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车主缘何死于“严格执法”

2014年11月27日09:53  新闻专栏  作者:魏英杰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魏英杰

  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再也没法高兴了。11月24日,因不满商丘市民权县罗庄公路超限站处罚决定,他和妻子侯燕双双在路旁喝下农药自杀。张高兴在送往医院途中不治,他的妻子仍在医院治疗。

  这不是第一起因超限执法而导致的自杀事件。去年11月,类似悲剧即发生在河南永城,货车女车主温丽因不堪忍受超限罚款服毒自杀,最终经抢救出院。这起事件当时被认定为典型的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案件,而最新发生的这起悲剧,再次引起人们对公路“治超”乱象的强烈抨击。

  不过,同样是因“治超”引发的悲剧,二者情况却有所不同。去年发生的这起案件中,车主温丽是不堪忍受交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仍被罚款而自杀,而在近日发生的这起事件中,张高兴愿意认罚,只是请求不卸货放车遭到拒绝,遂服毒自杀。换言之,温丽是因乱罚款而服毒,张高兴却是因“严格执法”而死。就这一点区别,却深刻折射出了公路执法的法治困境。

  今年4月,针对刚结束不久的全国范围内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央视《经济半小时》派出多路记者进行调查回访。调查发现,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大检查在部分地区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成效,公路执法中存在的乱罚款现象,在部分地区情况依旧。其中,执法人员对于超限车辆只罚款、不卸货的现象,在节目里被重点曝光。

  对超限车辆只罚款不卸货,至少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无视国家法规,滥用行政执法权;二是,“带病”超限车辆“重装”上路,意味着道路交通安全依然存在隐患。然而,张高兴夫妇的悲剧,却从现实层面反映出“严格执法”可能造成的后果。

  据悉,张高兴的车因超限超载被要求卸货并罚款3万元。罚款数额恐怕已让张高兴吃不消,对此他倒也认了,但如果按规定卸货,却会导致货物封条被揭,影响完整交货,为此他将损失10万多元。这就是张高兴为什么宁愿认罚也不愿卸货,甚至不惜“以死抗法”的最大原因。在央视记者看来,只罚款不卸货形同视法律为儿戏,可在张高兴们看来,卸货比罚款更残酷,这才是真正要人命的处罚。现实往往就是如此逼仄,情与法有时竟难以简单分辨出是和非。

  相隔近一年的这两起自杀事件,不消说都是比较特殊的个例。这却让人想到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在公路“治超”执法中,罚款有人想死,卸货也有人不想活了呢?问题的症结,恐怕还是要从公路“三超”(超速、超员、超限超载)治理模式及其后果去探究。

  公路“治超”中普遍存在的以罚代管现象,长期以来备受诟病。其中一个严重弊端在于,由于动辄被罚,货车不能不超限超载,而因为超限超载,又不得不挨罚。这表明,若不破除这种恶性循环,不仅公路货运无法驶入正常轨道,公路执法也难以迈入法治轨道。既然在重重罚款之下,超限超载已成为公路货运中难以祛除的噩梦,那么无论再怎么严格执法,也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

  关于公路“治超”本身的乱象,舆论已多次曝光,相关部门也进行过多次专项整治。张高兴夫妇自杀事件又一次表明,若不下决心清除以罚代管之弊,所谓“严格执法”,或将沦为部分执法人员枉法滥权的工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超载 罚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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