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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贫困区学生不穿校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57 新京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邹声文 张宗堂)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在分组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时表示,草案经过几次审议修改之后,目前已基本成熟,建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此外,也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如何进一步修改草案提出建议。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委员表示,希望能够进一步体现加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的措施,如贫困地
区学生是否可以不穿校服等。

  李明豫委员说,草案中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现在学校里老师对学生的语言伤害是比较大的问题,建议将这一规定改成“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一些委员还对草案中有关免除杂费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建议。成思危副委员长说,从法律上说,既然确定是义务教育法,而且总则中已明确不收学杂费,附则中却加了“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个尾巴,不合适。他认为,这样规定,会延缓不收杂费的实现,“因为农村明确明年就不收了,城市现在这样规定,实际上就是表明有的地方可以缓一缓。”他建议应下定决心,把后一条款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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