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续:谁是真正的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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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0:32 法制早报 | |||||||||
养殖户贪图利益用饲料铤而走险监管部门嫌麻烦安全检测流于形式 □见习记者宋晓俐 瘦肉精价格昂贵,而且猪食用过量也会出现中毒甚至致命的现象,一些不法养猪户无视国家明文规定和消费者人身安全,依然铤而走险地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以赚取更多利益
由于成本高、程序复杂漫长加上缺少强制性规定,“瘦肉精”的检测难以保证。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连普通的猪肉质量检测也有流于形式之嫌,监管漏洞令人担忧。 谁应该为“瘦肉精”中毒事件中的受害者负责,律师认为应从药品生产到猪肉检测上市的整个过程进行分析检查,依法追究每个环节中违法者的责任。 一头头膘肥体壮的猪懒散地躺在圈舍里,肥硕的或黑或白的身体上洒满了秋天的阳光,鼻子里不时地发出“哼哼”的声音……“这四十多头猪离出栏(宰杀)还有十多天,这几天,喂它们的人总会忍不住多给他们加点食。到不是为了让它们再长膘,而是因为有些舍不得……”9月21日,在北京市通州台湖镇一个养猪场,66岁的老厂长张保平说起自己场里这些猪的“幸福”生活状况时,记者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这些健康的猪和正要调查的“瘦肉精”联系在一起。 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中毒患者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头晕、乏力、心跳加速、手抖等症状。而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 7天肥膘变瘦肉 猪吃多了“瘦肉精” 也会致命 张保平是土生土长的通州人,因为一直都干这一行,对养猪行业的情况十分熟悉。他说早在十多年前,北京郊区也出现过“瘦肉精”,那东西有点像毒品,在市场上买不到,但专门干这一行的人手里就有,500克“瘦肉精”大约400元钱左右。 用瘦肉精喂猪的人在前期是不会给猪吃瘦肉精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因为瘦肉精价格比较贵,二是前期吃多了会影响猪长个儿。瘦肉精最发挥作用的时候是临出栏的前7天。这时候的猪已经达到宰杀标准,不法养猪户就会给猪吃瘦肉精。 “一头猪吃瘦肉精总共不能超过3两,如果吃多了猪就会中毒,甚至致命。”张大爷告诉记者,吃了瘦肉精的猪在第一天会兴奋,乱滚乱撞,到了第二天猪的四条腿上肉开始变得坚硬、第三四天时,猪后背和肚子上的肉开始变硬。这个时候猪就已经站不起来了…… “到了第七天这头猪必须得杀,如果不杀猪就有可能出现死亡。”张大爷给记者讲了一个他经历过的事情,早在六七年前,和他一起养猪的一个养殖户,提前一个星期和贩猪的人定好了来取猪的日子,这七天里,这个养殖户给家里的四十多头猪都喂了瘦肉精,可是到了约定日期,贩猪的人出车祸没能及时赶到,四十多头猪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在了圈里。当时很多人都不明白猪死的原因,只有养猪户心里明白,但是又不敢把事情说出去,只能吃哑巴亏。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给猪喂瘦肉精,说到底还是因为利益驱动。张大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猪身上的五花肉大约5块钱一斤,但是纯瘦肉能卖7块到8块,而猪身上的肉只有1/3是瘦肉。用了瘦肉精之后,猪身上的瘦肉就有一大半。这样一来,整头猪的价格自然就上去了。 国家早已明令禁止 “瘦肉精”却成赚钱工具 中国检验检疫局畜牧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瘦肉精最初是从美国进入中国,学名叫盐酸克仑特罗,是一种作用极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曾用于支气管哮喘,因其对心脏的副作用大,现在已弃用。但它在猪体内代谢与人不同,猪可大量吸收及耐受并大量沉积于肝、肺、肾中却不会中毒,而且还促进猪的骨骼肌(瘦肉)蛋白质合成和减少脂肪沉积,可明显增加瘦肉率。上世纪90年代初国外曾用于饲料添加剂,后来发现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特别对有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有极大危害,因此全世界都禁用其做饲料添加剂。但是流入中国之后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 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法制早报》告诉群众,在购买猪肉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单买瘦肉,肥肉和瘦肉连在一起的肉比较安全,而且不要选择颜色特别鲜红的猪肉。另外由于猪内脏是瘦肉精残留量多的地方,不宜食用。 程序繁杂又缺乏强制规定 “瘦肉精”检测曝出漏洞 上海“瘦肉精”事件发生之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向媒体表示,他们要求对屠宰前的每批生猪都进行尿液中的“瘦肉精”含量检测。消费者不禁要问:“既然是经过认真检测的,那为什么还会有瘦肉精中毒的事件发生?”关于瘦肉精的检测到底是什么程序?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北京市卫生局食品监督处有关负责人汪静。 “瘦肉精检测要通过专业的机器进行,检测的成本十分高昂,而且整个检测的周期很长,最短也要经过半个月时间才能拿到结果,即使是这样,最后结果还是达不到100%的精准。”汪静处长告诉记者,这些客观的因素限制了监督部门对瘦肉精的检测不能像检测药品、蔬菜一样便捷,只能是定期抽查。 汪处长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的猪肉上常会看到一个印章,这就是检测的标志。每天出栏的猪在送到各个超市和菜市场之前都会经过专门部门的检测,只有合格的猪肉身上才有这样的章印。 记者专程走访了一些菜市场。在通州区八里桥菜市场的猪肉柜台前,小贩看记者一直在观察猪肉上的印章,赶紧上前搭话:“我家的猪肉可是经过检测的,您放心!”“你们这猪肉怎么检测呀?”“怎么检测还真不知道,反正我们上货的时候这章就盖上了……” 一位长期从事猪肉销售的小伙子悄悄地告诉记者,其实这个章想要盖上并不难,只要向市场交钱就行!他还向记者透露,因为猪的数量较多,检测部门很难做到一头猪一头猪地检测,只能是通过抽检来实现。商户们只要定期地向市场交纳检测费就行了。 普遍的检测都是抽检,更不要说难度极大的瘦肉精检测了。早在2005年,农业部就已经专门下发了有关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这也成了一些监管部门不检测的理由。 追溯分析利益链 才能杜绝瘦肉精现象 “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之后,一个严峻的法律责任问题被提出。到底谁才是这场事件中真正的负责者呢?北京雷达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郝俊波认为,必须从药物生产到含瘦肉精猪肉上市的全过程来分析。第一环节是瘦肉精的药品生产企业;第二个环节是饲料生产企业;第三个环节是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第四个环节是屠宰企业;第五个环节是监管猪肉市场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本案中,如果药品生产企业按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来生产盐酸克伦特罗作为药物销售是没有问题的。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消费者大多喜欢食用瘦猪肉,所以仍然有企业生产含瘦肉精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但是农业部早已发文,明令禁止在猪饲料中使用瘦肉精。如果本案查明是饲料生产商违规生产含有瘦肉精的产品,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如果生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自行购买瘦肉精并添加到猪饲料中使用,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生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并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并无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的规定。不过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的相关规定,生猪屠宰前应该保证有12个小时的待宰时间,观察、检测疫病,并且要求所有屠宰场应按照5%的比例,对屠宰前的每批生猪,进行尿液中的“瘦肉精”含量检测。但屠宰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难保证严格地进行检验。如果本案最后查明是屠宰加工厂在生猪检验过程中违反规定,直接导致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则屠宰加工厂应负相关责任。 此外,生猪从屠宰到上市有一个严格的程序,生猪经过报检,检疫部门应对生猪进行首次检验,发出检疫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后才可以把生猪发往屠宰场进行二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如果本案最终查明是有关检疫部门检验不力,给本来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发放检疫证明,存在明显过失,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民以食为天,百姓的吃饭问题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瘦肉精”事件的出现提醒相关部门既要亡羊补牢,更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相关专题:上海发生瘦肉精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