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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撬动360亿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13 北京商报

  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5元,在就医时便能享受“四免五减”的优惠政策,即: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静脉穿刺费免收,B超、心电图、胸腹透视、血尿便常规化验减半收费,药费(医保目录内)减收21%,自从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70%以上的北京农民再也不会因为一场病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

  新农合挖掘

  农村医疗消费潜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第三十四点)中提到: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同步推进县医院、县中医院(民族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房屋、设备改造和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以上的县(市)。不难看出,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全面加强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无疑是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当“新农合”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参与农民越来越多时,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农民医疗消费市场。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主体地位,虽然目前看农民的医疗消费水平很低,但如果算算医疗消费总账,其数额就会非常巨大。

  据了解,目前河南共有3228万名农民参合,平均每人每年约拥有50元医疗资金,医疗消费市场规模总计达16亿元。而据河南省农调队调查,去年全省农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123元,全省农民每年医疗保健费用支出总计约为86亿元,其中,“新农合”医疗费用支出占农民全部医疗支出的18%左右。曾有专家估计,如果全国每名参合农民拥有40元的医疗资金,那么到2008年,9亿全国农民将会有高达360亿元的医疗消费实力,这个庞大的数字不得不令我们咋舌。

  缓解因病造成经济困难的问题

  “新农合”的实施,使大部分农民得到了实惠。不过谈起推进“新农合”过程中的艰辛,北京某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人还是深有感触。该县的总人口是283605人,其中209708人参合,占农民常住人口的73.94%,平均每人每年约拥有70元医疗资金。该负责人说,这个数字虽然不高但是来之不易啊,我们可以说是挨家挨户的宣传,掰着手指头和农民讲道理。你算算看啊,就说资金筹集这块,市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为35元;县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为20元;乡镇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为15元,个人不过才掏了十几元钱,不论从哪个角度说,农民都是受益者。可是不管你的道理如何正确,农民自有农民的想法。他总认为,我掏了十块钱就得能得到十块钱的回报,甚至二十、三十,这样我才合算。但“新农合”毕竟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如果以全国住院率3%计算,这就意味着97%的人在做奉献(“新农合”目前的报销范围还是以大病为主)。例如村民徐老伯,在县医院检查患有心脏病,属糖尿病并发心脏病,后经县医院转诊到安贞医院诊治,进行了心脏支架手术,住院总费用共计131207.57元。患者得病后,全家到处借钱,经济非常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由于参加了“新农合”,出院后到合作医疗报销,便拿到了3万元报销款,老两口逢人便说合作医疗的好处,现在已经成为合作医疗的义务宣传员。“新农合”确实缓解了一部分农民群众因患病造成经济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该县通过对合作医疗政策的调整,截止到2006年9月底,门诊报销41.8万人次,减免金额526万余元,人均12.57元。门诊减免费用中,合作医疗资金支付300万余元,其余225万余元全部由医疗机构负担。目前,县属两家卫生院在镇政府的支持下还推出了“零差价销售”,以同仁堂生产的牛黄清心丸为例,国家指导价为31.3元,药店零售价为27.7元,医院批发零售价27.7元,参合农民买药减免后售价为21元,比国家指导价便宜10.3元,比药店便宜6.7元,初步解决了“看病贵”的难题。

  新农合医疗

  监管制度尚需加强

  一项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势必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存在。面对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有专家提醒说,不能过高地估计农民就医需求的释放。因为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实施“新农合”仅仅意味着农民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比例减少了,农民就医仍有顾忌。当前的保障水平只有30%,农民生病住院还是自己拿大头,普遍认为保障水平较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一些经济条件还不是很宽裕的地区,农民虽然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人又不是经常生病,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识。

  由于合作医疗在总体发展思路上没有主导模式,长期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一直未能形成各个方面都能接受、可广泛推广的合作医疗模式。各地目前的合作医疗由于过多地强调因地制宜,因而在举办形式上多种多样,给管理、操作、推广上都带来困难。由于形式多样,实际上是放任自流,宏观上无法对合作医疗筹资、补偿结算、监督管理等主要环节进行规范,不能体现出合作医疗要解决的重点内容。靠一个区县自行摸索出来的合作医疗,管理水平低、工作效率低下,没有权威性,达不到科学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督服务体系也不配套,医疗机构、参保者、合作医疗管理组织三方没有制约,造成诊疗服务不规范、参合农民总想捞回交出的钱,管理不严格,合作医疗费用超支或资金沉淀。

  专家们建议,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必须尽快地完善“新农合”的运作机制,防止过度商业化侵袭农村合作医疗,让有限的“新农合”基金在为农民防病、治病上发挥出最大效益。首先,必须建立监管制度,以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其次政府还应加大投入,加快农村特别是乡、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同时,挖掘农村医疗消费市场潜力。

  文章出处: 健康100周刊b1版 作者: 李冬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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