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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年记者与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的法庭角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15:17 民主与法制时报

  吴飞 文/图

  3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裁定,驳回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王亚忱以及他的家人王晓云、王晓军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的诉讼请求。作为当事者,中青报记者刘万永此时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之前的3月2日,在中国青年报六楼咖啡馆里,刘万永吐了个烟圈,然后摊开他的笔记本电脑,打开了他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主题演讲使用的幻灯片,开始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介绍他采写阜新退休高官那篇涉讼文章的前前后后。

  从确定选题到奔波采访

  在采访的整个过程中,王亚忱不断地讲述自己的功劳,还不停地感叹高文华不会做人,不识抬举,表现得很配合。

  刘万永这样回忆:“2005年4月20日周三,《冰点》周刊按照惯例开选题会。轮到我发言,我有些犹豫地说:有一个退休高官,他儿女在公安局,和一名个体老板发生了纠纷,老板被关了11个月……话还没说完,当时的周刊主编大手一挥:‘别说了,赶紧做!’”就这样确定了选题。

  刘万永先在北京采访当事人高文华。4月23日,飞到沈阳,采访了高文华的律师,参阅了12本刑事卷宗,对案子有了进一步的认识。4月25日,又赶到抚顺,希望能够获得当地检察院的内部材料,但被拒绝了;4月26日上午,又分别跑到阜新市细河区和海州区检察院采访。

  4月26日下午,刘万永来到王亚忱的办公室。

  “应该说,采访王亚忱是个重头戏,我估计他会很警觉……便大大咧咧地通过宣传部门找到王,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对王说:‘我刚出差回来,领导非叫我来采访,我材料都没看完!’到了阜新商贸城王的豪华办公室之后,我还在不停抱怨我的领导不顾我死活。”

  这个采访策略看来很成功,至少,王放松了警惕。在采访的整个过程中,王亚忱不断地讲述自己的功劳,还不停地感叹高文华不会做人,不识抬举,表现得很配合。采访接近结束,刘万永问能不能拍照时,王还慨然应允摆了几个姿势。

  “当然,也不能说我的采访技巧完全迷惑了王亚忱,而是他从心里认为,如果你对我不利,我完全有办法搞定!”刘万永说。

  果然,王亚忱事后有所警觉。五一假期过后上班第一天,总编辑李而亮告诉刘万永:“说情的找到我了。”刘万永便把案子采访的具体情况向李做了说明,并表示案子很典型,材料很扎实。

  “‘那就搞吧!’当时李而亮回答得毫不含糊。”刘万永回忆说。

  文章惹恼退休高官

  考虑到王亚忱的势力,一旦报道出现偏差,无论报社还是记者,都将陷入不利的局面。

  2005年5月18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刊登在冰点周刊第543期上。几天后,王亚忱的女儿、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晓云辗转找到《中国青年报》副总编陈小川说情,还说要请刘万永一起吃饭,被刘坚决拒绝了。

  见这些招数最终都没有用,王亚忱的家人就跑到最高检察院举报刘万永泄漏国家机密;之后,又到团中央告刘万永“妄图用舆论杀人”。刘万永说,这些检举材料有一尺多高呢!

  当时确实感到了一些压力。望着那一大堆团中央信访部门转来的检举材料,周刊主编告诉刘万永:“别理他!”周刊主编的回答,让刘万永感到十分欣慰。

  由于这次报道,刘万永两次受到间接恐吓,一次是一位其他媒体的同行朋友让刘万永不要跟这个案子了,“东北的黑社会你也是知道的”。一次是另一媒体同行通过刘万永的同事对刘万永说:“你不要再跟东北那个案子了,王家在阜新的背景你也清楚,王姐在东北的关系还是比较硬的。”

  尽管周刊主编和记者刘万永没有特意提防对方的反扑,中青报和刘万永还是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

  其实早在5月18日的周三冰点例会上,周刊就已经有了预感:“我们不仅要做好应诉的准备,更要做好败诉的准备。”考虑到王亚忱的势力,一旦报道出现偏差,无论报社还是记者,都将陷入不利的局面。然而,《中国青年报》还是顶住压力,发表报道,使事件一步步走向真相。

  不久前,刘万永再次顶着压力跑到阜新,对案件进行跟踪报道,于是有了两个报道:《辽宁阜新“退休高官”案续:王亚忱等5人被逮捕》、《谁导演了这桩离奇的诬告陷害案》。

  刘万永说:“一个报道出来之后,你会受到很多压力,你会被逼进这个事件的漩涡。报道出来,其实一切才刚刚开始,很多盖子还没有打开,你没办法停手,我们现在报道揭露的问题还不到真相的十分之一,王亚忱的侵占也不是第一次。所以,以后我还会继续跟踪,直到真相大白,直到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刘万永是通过8月8日一家法制报报道得知中青报成了被告的。

  在那篇报道出来的当天,就有两位律师来电,表示愿意提供无偿代理。

  一个是华一律师事务所的浦志强律师,另一个是展达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律师。浦律师曾代理安徽阜阳市政协主席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春桃夫妇侵害名誉权案等新闻官司;而周泽律师还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媒介法副教授,对新闻侵权官司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他为多起新闻官司的被告提供过专家意见或撰文为被告辩护。人们认为,一起激烈的诉讼即将展开。

  然而,官司并没有真正打起来。

  2005年12月7日,北京市东城法院以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为由,驳回了三原告的起诉。法院裁定书上写着:“原告所诉的《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一文,报道中涉及原告亲属的有关问题,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查处。本案争议的事实现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就这样,诉讼突然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走了。

  中国何时出现沙利文案

  媒体当被告胜诉较难,由于法院对“新闻真实”、“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之间认识的差异,常常导致媒体在新闻官司中败诉。

  “提起这类案子,专家学者们言必称美国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我一直希望能在我国也树立一个沙利文案那样的判例。”周泽律师说,“根据沙利文案确立的原则,公共官员提起诽谤诉讼,必须证明媒体有实际恶意才可能胜诉。我一直希望能在我国也树立一个沙利文案那样的判例。”

  1964年发生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为这些问题提供了典范性问答:在官员作为原告的名誉权诉讼中,如何认定诽谤成立?这样的判决是否会因为压制言论自由而违宪?当政府和官员借名誉权诉讼钳制言论、阻碍批评的时候,司法应当如何做出合乎法治精神的回应?为什么法治社会不能容忍压制言论自由的法律?

  面对记者,周泽律师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我对此案的关注完全是基于自己对公民言论自由以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控告、申诉、检举等权利的关切。此案中,媒体报道是在维护公民权利,因此,被告起诉的虽然是媒体,但如果媒体败诉,最终受损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具体的公民个人,因为媒体在此案中败诉,可能导致媒体以后对同类受害者的不再关心,而我们每一个公民都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沦为权势者的鱼肉……之前,我读过刘万永的那篇报道,我并不认为该报道有什么问题。”

  周泽说,媒体当被告胜诉较难,由于法院对于“新闻真实”、“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之间认识的差异,常常导致媒体在新闻官司中败诉。

  周泽分析说,客观真实,是指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主观意识而存在的事物和状态;而新闻是对变动着的客观世界的反映,属认识范畴,因而新闻真实,仅仅是新闻业者根据新闻规律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状态,认识与存在总是有差距的,故新闻真实并不代表客观真实。同样,法律真实,也是法律专家根据诉讼规律、证据规则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状态,同样不代表客观真实。在所谓“新闻失实”名誉侵权诉讼中,对新闻失实的判断如果仅仅从法律真实的认识规律出发,甚至将法律真实等同于客观真实,而罔顾新闻真实,或者将新闻真实、客观真实、法律真实混为一谈,那么媒体就难免要败诉了,更何况在具体案件之中可能还有很多的其他因素。

  牢记马丁·尼莫拉的忏悔

  “如果我们不去维护正义和公平,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我。”

  由于新闻报道,进行舆论监督被起诉,对刘万永而言,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退休高官案之前,他就曾因为几个其他报道被批评对象告上法庭,只是这次比较严重。

  作为记者,刘万永的努力也获得了同行的尊敬,在由《检察日报》、新浪网联合评选的《法治影响生活2005蓝皮书》,将《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评选为“最忧心的监督”。

  “我不是什么品德高尚的人,我做这些事仅仅因为我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中青报的记者都会有我这种想法。许多新闻前辈和优秀同行值得我学习,他们把新闻当成人生的追求,而非赖以谋生的手段。”

  有一次回答网友“在维护公平与保住工作之间会选择什么”时,刘万永曾坚定地回答:“宁肯丢掉饭碗,也要去做!”

  他说:“这不仅仅是记者的职责所在,更是做人的准则!”

  “好的记者,首先有能力,还要有追求正义和公平的心,他应该为推进公民社会而努力,为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维护公平,不仅仅是为你,也是为了我,更是为了所有的人。”刘万永对记者说,他一直牢记二战时德国新教神父马丁·尼莫拉的忏悔——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为我说话。

  “同样,如果我们不去维护正义和公平,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我。”他说。

  退休高官状告中青报案

  王亚忱历任辽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5年,1996年退休。2001年7月,阜新商人高文华与人合作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2002年2月初,王亚忱以顾问名义进入双龙公司。2004年年初商贸城竣工后,王亚忱以儿子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高文华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本单位资金罪。高文华被抓捕,当年3月26日,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高文华提起公诉。

  2005年初,检察机关认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数个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条件。”高文华被“取保候审”。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刘万永采写的《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详细披露了上述事实。8月22日,王亚忱、其女儿王晓云、儿子王晓军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分别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

  2005年12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12月7日,北京东城法院以“不属民事诉讼调整范畴”,驳回三原告起诉。王家不服裁定,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3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裁定。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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