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草案:职工工资医疗费要优先清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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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庄永廉) 企业破产后,受害最大的是破产企业的职工,他们的工资、医疗等费用谁来保证?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企业破产法草案时对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的清偿顺序问题的规定给予肯定。 记者看到,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
另外,考虑到我们国家的特点,在草案的附则中规定,在本法公布之日前,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等费用,依照第一百一十五条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破产人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委员们认为,这一补充非常重要,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破产欺诈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处理?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在审议时建议,在修改后的企业破产法出台的同时,刑法应及时跟进、设立新罪名。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