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加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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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23: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 (记者 杨维汉) “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形成良好的政务村务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积极向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推动政
意见提出,要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农民群众自主维权相结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促进农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良好风气的形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农村、深入到农民群众中,把握农村社会治安基本状况、矛盾纠纷特点和涉农职务犯罪发案态势,了解农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增强服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体现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上来。(完)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