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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人大原副主任受贿30余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8:25 东北网

  东北网9月14日电 14日上午,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央、省和哈尔滨市16个主要新闻媒体通报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房淑敏受贿案。

  经查,1997年秋,牡丹江市北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为了感谢房淑敏在果菜批发城经营及北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上市等方面的帮助,借房淑敏出国考察之机,送给房淑敏3000美元。2000年春节前,王某指派本公司杨某送给房淑敏1万元人民币。2001年春节
前,王某以看望老领导为名,又送给房淑敏1万元人民币。1998年初房淑敏在任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通过运作,用30万元财政资金购买个人住房和进行个人住房装修。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房淑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黑龙江省苇河林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依法没收受贿所得赃款344,240元人民币。

  作者: 刘静 卓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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