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黑龙江宁安市林业局原副局长收受贿赂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8:29 东北网

  东北网9月14日电 14日上午,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央、省和哈尔滨市16个主要新闻媒体通报宁安市林业局原副局长廉忠男受贿案。

  经查,2004年,廉忠男在任宁安市林业局小北湖母树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人民币12万元。其中,2004年1月,利用其主管该场木材销售审批权的便利条件,为某个体户审批并购买该场木材1000多立方米,收受贿赂2万元。2004年4月,利用其主管该场线
影材工程发包决定权的便利条件,未经公开招标,将工程承包给某个体户,收受贿赂10万元。案发后,廉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返还全部赃款。宁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行政开除公职处分。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判处廉忠男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作者: 刘静 卓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