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暂不专门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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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2:0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崔丽 程刚) 记者今天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获悉,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制定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法案,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可暂不考虑专门立法。 关于制定举报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司委审议认为,我国宪法及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10多部法律中,都有关于国家机关对举报必
关于制定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中央一系列相关重大举措的落实以及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完善我国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现阶段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累立法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财产申报的立法问题。 因条件尚不成熟,暂不考虑专门立法的还包括:司法考试法、见义勇为法、志愿服务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等。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