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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警察状告上访户案:名誉索赔1元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6:48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 王勤

  背景:在被两名警察押解的过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在政法机关“大接访”活动中向检察机关反映此事后,检察机关对此事展开立案调查。在许多人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可是,广西柳州市两名警察却因此将3名上访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1元钱。

  死者家属对检察机关说了什么?是否对办案警察的名誉造成伤害?市民上访,被投诉的公务员可不可以告对方侵权?庭审中,双方争议激烈。

  2006年11月6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我国首例民警状告上访户案做出判决,驳回原告——两名警察的起诉。

  健身馆里发生盗窃案

  李群和李辉同是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区公安分局民警,34岁的李群已在公安局工作多年,而26岁的李辉当上警察没几年,两人同一个警组,经常在一起办案。

  2005年12月26日晚,李辉和探长廖荣飞正在五星责任区刑侦大队值班。约晚8时,他们接到分局办公室出警指令,附近江滨西路某健身馆发生一起盗窃案。

  两人迅速赶往案发现场。此时健身馆也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留下了6名值得怀疑的人员。

  报警人黄某说:“我晚6点半来到健身馆健身,当时将一件棕色皮衣外套存放在更衣室56号箱内,晚7时20分取衣服时不见了箱子钥匙,于是叫来工作人员开箱,发现皮衣口袋里的钱包被盗,内装有现金1700元和一些证件。”

  经过初查,两人认为这事符合立案条件,向分局领导汇报并经批准。接着,又通知城中区刑警综合大队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留下的6名顾客、教练提取了指纹。之后民警李辉、廖荣飞将6人带回大队盘问。

  晚8时40分左右,正在家休息的李群接到了廖荣飞的电话。他急忙赶到大队,参与审问。

  这起案子并不难侦破,因为失主称,他经过更衣室门口时,曾瞥见里面有一个人,也只有他一个人;虽不知道他名字,但知道是馆里的工作人员。审问中,一位名叫陈永明的健身教练承认财物是他偷的。他说,晚6时40分左右,他给学员上完课后,到男更衣室洗澡,坐在凳子上穿衣服时,发现56号衣柜的门虚掩着,锁孔上插着把钥匙,于是心里一动。他看了看,见更衣室里没人,便伸手进去,摸到了一个硬物,估计是钱包,就将它取了出来,将柜门锁好,取下钥匙。之后他跑下楼,将钱包和钥匙放进他的

摩托车尾箱里,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健身馆办公室。

  随后侦查人员在陈永明的带领下,来到健身会馆一楼停车场,在陈永明的摩托车尾箱里找到了一个钱包,经辨认,正是报案人的钱包。27日早上5时,办案民警对陈永明予以刑事拘留。

  押解途中,嫌疑人坠楼身亡

  办好对陈永明的刑事拘留手续后,探长廖荣飞便安排李辉、李群负责押送陈永明去看守所,实习民警管某、黎某予以协助。

  这天早上有点冷,戴上手铐准备走时,陈永明提出回家取点衣服。李辉向探长汇报并得到同意后,4人便开动一辆微型面包车,押着陈永明向革新路陈的家驶去。

  到了革新小区,下了车,管某、黎某左右各抓住陈永明的胳膊,李群在背后抓住陈永明的手,李辉随后,一齐向陈永明家走去。陈永明的家在5楼,上楼梯到4楼和5楼之间的拐角时,因楼道较窄,管某只好牵着陈永明的手走在前面。

  突然,陈永明猛地挣脱了3人的控制,跃上了拐角外侧的矮墙。4个人几乎条件反射般扑过去抓人,管某的手因此撞在墙上擦破了皮,黎某还抓着了陈永明背后的衣服,但4人都未能抓住陈永明。一瞬间,只听见楼下传来一声闷响。

  不好!4人箭一般冲下楼,只见陈永明躺在地上,两眼大睁,痛苦地呻吟着。李辉朝管某要来手机,赶紧拨打120 ,接着又向探长和大队教导员汇报。

  10分钟后,救护车到了,探长和教导员也赶来了。众人将陈永明抬上救护车,李辉跟随救护车去医院。李群等人留在现场。不一会儿,城中区分局领导也赶到了现场。

  到了医院,李辉接到了教导员的电话:“如果医院需要签字办相关手续,你就签字!”陈永明立即被送进急救室。在急救室门外守候了一个多小时,探长来接替李辉,并叫他去城中区公安分局,说李群他们在外面等着。

  到了分局办公室,已有柳州市检察院的人在等着他们了。他们简要介绍了事情发生的经过。28日,检察官分别对两人进行调查询问。

  检察官问:“你们对陈永明宣布刑拘后,应立即将他送看守所,为什么要带他回家取衣服?”

  “我们是应陈永明的要求,考虑到当天天气比较冷,出于人性化执法,就送他回家一趟。”两人说起这一点都非常懊悔。陈永明在审讯期间认罪态度好,又写了亲笔供词。他们弄不懂陈永明为什么要跳楼。

  27日上午11时30分,陈永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城中区分局纪委立即着手调查。经调查,认为:陈永明涉嫌盗窃犯罪一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中能做到依法办案。至于犯罪嫌疑人陈永明挣脱押送民警跳楼的事件,属于犯罪嫌疑人陈永明跳楼自杀的故意行为。

  随后,城中区分局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与陈永明家属商量相关事宜。协商中,陈永明家属要求办案民警共同赔偿1 8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之后陈永明家属向柳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索赔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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