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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背运”的腐败——李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4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最“背运”的腐败——李为民
李为民

  六、最“背运”的腐败——李为民

  入选者: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原镇长李为民

  事件回放:

  一名镇长,挪用1.1亿公款频繁到境外赌博,输掉9000多万元,成为东莞历史上挪用受贿贪污数额最大的官员。

  据东莞市检察院公诉检察官介绍,1996年和1997年,李为民与冯某一起去澳门赌博,赌资越来越大,最多一次就输掉100多万元。2004年中纪委加大查处官员赴境外赌博时,李为民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李为民长期参与境外赌博,共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

  被赌博迷住的李镇长曾经为了提高赌技苦心钻研,为祈求赌运还曾在家中设置佛坛。他挪用公款豪赌,最多的一个晚上输掉400多万元。从这位镇长的“赌博史”来看,从1998年到2004年,李为民52次挪用公款,共人民币10961万元、港币290万元。1.1亿公款相当于欠发达县一年财政收入。在这起案件中,李为民往往既是借款人,又是审批人。

  东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2005年2月,李为民被调往东莞市樟木头镇担任镇长,离职

审计中,李为民因经济问题接受纪委调查。

  2006年11月23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对李为民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为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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