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官网昨日挂出通知,宣布从2015年10月起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降20%,直至新的费率标准出炉。在此之前,现有三档缴费费率 0.5%、1.0%、1.5%分别下调为0.4%、0.8%、1.2%。据悉,新的费率标准将在今年6月底前出炉,共分八档,并根据各企业自身情况施行浮 动费率。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通讯员 穗人社宣
通知出台前多缴的可抵扣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现有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共分为三档,即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文,宣布从2015年10月起阶段性下调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总体下调20%,即:将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5%、1.0%、1.5%分别下调为0.4%、0.8%、1.2%。参保单位在《通知》印发(1月18日)前已按原标准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超过新标准 的部分,从《通知》印发后当月新核定缴费台账应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予以抵扣。
上述费率调整执行至新的费率标准出台并实施之日。市人社局表示,将在2016年6月底前,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 业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将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调整为八个档次,制定出台新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 法。据初步测算,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将总体降低约20%,与阶段性调整标准基本持平。在2016年底前,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2亿
广州市人社局测算,《通知》实施后,每月可为本市参保单位减轻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约1660万元,每年约1.99亿元。工伤保险总体费率从现有的0.62%下降为0.49%。
费率降低后,工伤保险基金是否够用?市人社局表示,本次费率调整后,预计当期基金结余率从35%下降至15%,当期基金仍可结余约1.5亿元/年。
责任编辑:苏未然 SN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