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发生在上次换届期间的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恶劣案件。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南充拉票贿选案之所以发生,根源在于有关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化、法纪观念淡薄,目无党纪国法。纪检机关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6年是四川各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也正值四川决战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须认真吸取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以坚决有力的举措,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绝不能让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代价白付。
预防在先,从换届一开始就亮明底线、划出红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换届工作政治性强、工作量大、影响面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必须提早谋划,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能否严明换届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考验,也关乎换届工作的成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严守换届纪律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换届纪律,把“七个有之”“五个比如”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维护党纪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切实抓好换届纪律教育。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尊崇党章、学习党章,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政策和纪律要求。抓好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组织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压实责任,抓好换届监督检查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在换届工作中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换届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机关要通过专题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提醒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抓好换届纪律,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力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会同组织部门,对各地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重点督查换届提名人选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充分用好巡视“利剑”。党委巡视机构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专项巡视“短、平、快”的特点,针对集中换届开展专项巡视。要紧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巡视,为顺利推进换届工作打下基础。要建立并全面推开市(州)党委巡察制度,对县及县以下换届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严格执纪,决不让违纪者侥幸得逞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武器。各级纪检机关要以坚定态度和有力措施,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要针对换届时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的特点,提前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建立健全回复工作机制,严格回复审批程序,规范回复时限和要求,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凡涉及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都要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换届期间,往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的高发期。各级纪检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坚决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的行为,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凡是有违反换届纪律的,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全面开展“一案双查”,对所在地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重,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及纪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推动换届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以往查处的案例证明,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集中爆发期。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诬告陷害同样违反换届纪律。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苦干实干、改革创新、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厉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在换届期间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诬告诽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狠刹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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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
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了严肃查处。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省委还彻查了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存在的送钱拉票问题,以及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的失职渎职问题。上述问题共涉及人员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恶劣案件。目前已对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雁飞
责任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