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说发改委“胡扯”,哪来的底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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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0:04 红网 | |||||||||
作者:王希忠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曝光8所学校乱收费。南京审计学院赫然在列。当媒体记者来到该校对此事进行采访时,学生处处长姜玉泉第一句话竟是:说南京审计学院乱收费是“胡扯”。理由是:学校是有上级部门核发的明确收费文件和标准的。(2006年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说国家发改委的曝光是胡扯,真是好大的口气。如果没有相当的理由,一个学校的学生处处长,是不可能说出这样底气十足的话的。那么,学校的底气到底是什么呢?仔细辨析学校两位负责人的几句话,不难看出其歪理的脉络。 “国家每年都有1%的机动招生指标,用来照顾方方面面的各种关系。这些学生一般都要向学校交纳3万~5万元的费用。”这是学生处处长姜玉泉对学生交纳赞助款所做的“合理化”解释。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定这个指标的究竟是哪个部门?是国务院、教育部还是更基层的管理机关?名不正则言不顺,真要将此作为理由的话,学校就应当回答这个问题。退一步讲,即使国家确有这样的政策,那么,这1%的指标该留给谁?是有钱有门路但成绩不行的学生还是无钱无门路成绩相对尚好的学生?哪一个更急需,或者说用在哪一个身上效用更大,当不难辨析。但是,如果学校将这一指标异化为高价关系生,那么,这一指标的合理性,便很值得怀疑了。 “2004年,南京的高校基本都是按每生8500元收的,而苏北的高校则按每生8000元收的。”这是教务处副处长张勇对“专升本”收费所做的“合理化”解释。按他的说法,是遵循了省里的文件。但记者却发现,省里2002年确实规定了“不超过8500元”,2003年规定遵照2002年标准执行,但2004年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只是说“‘专转本’学生待遇除国家与省里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样待遇”。不知怎么的,南京审计学院等高校就自动地遵照起以前的标准来了。按照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划分,公权力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法无明文则止”,学校收费作为一种公权力,必须有明文规定,而不能想当然地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遵照起旧文来。显然,学校的这一解释是站不住脚的。 “享受同样待遇,国家又不拨款,再不允许多收点费,可能就没人愿意招生了。”这是教务处副处长张勇对“专升本”高收费所做的进一步解释。也就是说,国家不拨款,再不高收费,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谁还愿做?此解释貌似有理,却是典型的歪理。固然,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学生个人需付出成本,但是,这种成本却不应是无限大。一个人成才,不仅仅成为个人谋生和家庭富足的资本,同样是一个国家能够进步的保障,因此,国家的投入同样义不容辞。而国家投入不一定体现于针对某个群体拨款,学校本身难道不是国家投入的结果?所以,招不招学生不能看能不能收到更高的学费,这是学校作为国家公共品的性质决定的。以收费高低定招生与否,是典型的小贩思维,而我们确曾陷入“教育产业化”这样的迷途。 更为要命的是,学校不把上面的这些说辞看作谬误,反当作指斥批评的真理,足见走入迷途之深;可以肯定的是,有如此看法的学校,不止南京审计学院一家。则趁此次曝光之计,学校、社会、管理部门,都应当深思。 相关文章:究竟是谁在“胡扯” 相关专题:发改委曝光八所乱收费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