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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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34 浙江在线 | |||||||||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实现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而且要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其中蕴涵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这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在“三农”问题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与我国的情况比肩。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出来。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保障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建设新农村,必须把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摆上突出位置,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农村各类不和谐、不稳定问题,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心平气顺,安居乐业。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问题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及时化解纠纷、缓解矛盾和疏导情绪、理顺心气,确保矛盾不积累、不膨胀、不激化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的特殊时期,农村滋生矛盾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对农村传统的矛盾纠纷,要注意研究其规律、特点,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新农村,必须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使广大农村群众不断增强安全感。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的基本构成要件。衡量社会治安状况如何,要靠许多指标来综合判断,但其中有两个指标必不可少,其一是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其二是群众安全感指数。我国拥有广大的农村和9亿农民,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如何,9亿农民的安全感受如何,是评判全国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参照系。从当前农村治安情况看,农村违法犯罪问题既有与城市违法犯罪问题的共同特征,又有农村自身的特点,影响农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盗窃抢劫、流氓恶势力、制假贩假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切实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势头压下来,确保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不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始终保持农村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状态。 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机体的基本细胞,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与根本所在,在维护稳定中责无旁贷地承担着第一道防线的关键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冲破了过去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给农村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少问题,而与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起来,特别是本应起战斗堡垒作用的农村基层组织在相当一些地方还比较薄弱,少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基层组织名存实亡,甚至被流氓恶势力所把持,导致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丧失了公信力。长此以往势必会削弱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权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在一个艰难的爬坡阶段,为农村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为关键。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村稳定工作,确保农村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为建设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根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也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 作者: 评论员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