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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警察下跪,这个女人不寻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0:12 红网

  3月1日《新京报》报道: 北京籍中年女人刘某,在广州酒后和女邻居吵架,广州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理。刘某招来20余人殴打民警,后刘某等人逼民警哭着给她下跪。

  这个女人不寻常。自己寻衅滋事,招来警察之后竟然也大耍淫威。民警赖某证实,到现场时,刘某从204房出来,他们马上表明身份,刘没理会,端了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立即上前制止,并夺下她手中的盆。刘见状便骂他们,并说她认识公安部门很多领导,威胁要
处理他们,后再次端起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再次夺过那盆水,该楼甘保安说,刘对赖说,“我不要你们警察管,我认识你们领导,我打电话给他们。”说完就打电话。

  这期间,她打了一个电话,我们的民警赖某也曾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增援。

  问题是,她挂断电话后,两名男子就立即赶到,比我们出警还快,这不值得深思吗?两名男子对民警赖某说,“你知不知道她什么背景?今天你们领导不处理你,明天我们就搞掂你。”两人按住赖某,刘某用手扯赖某的头发、打他的脸、撕扯他的警服。十余分钟后,又来了约20名男子,抓赖某的头发、扼他脖子,直到赖某连喊“救命”,并被折腾、折磨得下跪求饶。

  林和街派出所所长郭某也来到现场。一男子对郭所长发火:“你是怎么做所长的,你信不信我整得你明天就没所长当。”所以派出所所长在现场,也只能和其他旁观者一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事被殴打。

  这个女人真的不寻常。她有一个电话,我们的警察也有一个电话,而两个电话产生的作用却有天壤之别。她“哗啦”一下就能来约20名男子,这是些什么人呢?这些人就是给她预备着的吗?

  这个女人究竟是谁?报道有这么一句交代:刘某说,“我丈夫官至副部级,我儿子的官都比你大,打你就打你啦。”

  原来如此。狗仗人势,或者叫狗仗狗势。仗凭丈夫官大、儿子官大就为所欲为,能办出这种事情来,可见平时也一定不是省油的灯。

  我想起那个曾经威霸一方的毛氏警察来。原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任职期间,无视政令法规,在不到1年时间内,在单位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违纪从外单位调入128人,违纪提干十几人,肆无忌惮地编织“毛家警察”,试图建造一个自己势力的“土围子”,红极一时,最终,堂堂的公安局长不是落得个被通缉归案的可鄙下场吗?

  我想起同样在这块土地上,“退休高官”王亚忱仰仗自己曾经执掌多年的权势余威与人脉资源,伙同自己担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王晓云和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的儿子王晓刚,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占山为王,作恶多端,暗坑明抢,非法牟利。眼下,以王亚忱和他的子女们“进局子”为标志,“王家霸业”不也轰然坍塌了吗?

  出几个这样的“女人”不足为怪,也不足为怕。可怕的是,我们负责保一方平安的警察连自己也保护不了,如何能帮助普通老百姓伸张正义呢?本来是负有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神圣使命和职责的人民警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行遭受蹂躏时竟然无所作为、无能为力,他们还怎么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别人又怎么敢见义勇为呢?

  建设

和谐社会,就要依法治国。而让群众相信法律,遵守法律,依靠法律,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正义的力量必须能压倒邪恶的淫威。这方面,执法人员重任在肩。他们首先要充分信任法律,同时,我们是否可以再给他们一点权力呢?让他们关键时刻有勇气、有能力站出来理直气壮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刘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但我觉得这件事情不能算完。刘某究竟仗谁的势?那20名打手究竟是些什么人?该不该处理?报道说,在这件事情中先期赶到现场的两位民警赖和温也已被调离原派出所,是他们自愿调离的吗?还是双方各打50大板,真象那些打手们说的一样,是被搞“掂”的?希望看到记者的连续报道。

作者:李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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