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大厦与“房市蜃楼”沙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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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0:02 红网 | |||||||||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如此描述“以房养老”模式,并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九三学社会务组人员表示,此提案已被作为九三学社中央名义提出。(3月5日《新京报》) “以房养老”并不是一个新名词,而是近两年在国内炒得很热的一个概念。应该承
在我们准备复制别人处于规范的自由秩序中的“以房养老”模式时,就不能不关注自己身后的土壤条件是否适合外来新事物的生长。无论是“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还是“售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显然不能只是从抵押或者出售房子开始——要抵押要出售,先前就必然要有获得。这就不得不说到当下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个原始积累时期,“抢劫主义”的离奇暴利是其鲜明特征。由于权力的介入乃至主导,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和开发资格的获取,对失控状态下楼市价格的合谋操作,既不符合“获得的正义”,也不符合“交易的正义”,因此房产商的一夜暴富并不符合“持有的正义”。而且,这种“持有的不正义”正是建立在对普通民众劳动积累的不道德侵占基础上。当“以房养老”成为一种推广模式,那么,开发商不仅能更有力地掌控事关百姓一生的住房梦想,而且还将牢牢掌控老百姓的晚年生活质量。 面对动辄百万的“魔术房价”,很多人只能“望房兴叹”,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居者有其屋”的朴素人文关怀是他们冀望于政府的唯一救命稻草:住房是生存的必须,人们坚信政府不会容忍把购房权利仅仅授予富人。但是,“以房养老”却把房子和养老捆绑在了一起,无形当中让“住房的必须”和“养老的必须”处在了对立的位置:房价如果不能涨,至少亦不能降。 当房产一头挑起“拉动消费”的重任,另一头又扛上“保证养老”的重担,就算排除权力的私欲可能和资本的抢劫欲望,仅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简单原则,“居者有其屋”也会受到挤压和排斥,房产价格的亢奋状态必然会一直持续下去。反过来,房价的坚挺又会影响到“以房养老”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效果,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因此,“以房养老”只能作为一种旨在提高养老质量的民间私人规划,而不能代替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的政府公共服务。别人的“以房养老”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养老方式和效率问题,而在我们这儿首先更是一个原始积累时期的公正问题:先以“原始积累”的名义用奇高房价剥夺百姓劳动积累,后又以“保证养老”的名义维持原始积累的“合法性”和持续剥削的“必要性”。俗语说,大厦不能建在沙滩上。“以房养老”这座大厦当然不能建在“房市蜃楼”的沙滩上。 稿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