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招生改革并无示范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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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6:00 光明网 | |||||||||
唐平(北京公务员)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对今年招生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本科分省招生计划首次按各省人口比例确定。(3月11日《新京报》) 相对于各省市高校倾向于大规模招收本地生源,中国政法大学的此次改革确实是一种进步。
但我所认为的教育公平应该是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和学校,不受地域招生名额等的限制;学校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挑选合适的学生进行培养。 从国际上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看,真正的好大学的资源配置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其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学生的质量和水平。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公平相对实现得较好,但他们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主要渠道是地方性大学和社区大学,而不是全国性、综合性大学。 譬如北大,并不是说每年一定要在每个省招到多少个学生,而是应该敞开大门,择优录取符合要求的每个学生,不管他来自那个省市;与此同时,应该有一批地方性或专业性学校作为对全国性综合性院校的补充,这些学校的招生名额应严格按照人口比例分配。 招收较高比例的本地学生,可能是考虑实现人才回流,但据调查不同地域的人才回流差别较大,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虽然大多数地方的学校招生时本地生源要占50%-70%的比例,但毕业后能到本地就业的却只有30%左右,而高层次人才流回本地的比例就更小。 因此,应该让全国性、综合性名牌大学这类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承担高等教育知识传承的历史使命;让地方性、专业性、职业性这类一般高等教育资源承担高等教育公平的现实使命。 |